日前,林口法院朱家法庭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承办法官通过不厌其烦的电话沟通解决了本欲陷入困境的案件。
被告郭某为做生意向原告唐某借款10万元,约定借款期为1年。过了还款期,唐某多次索要此欠款,郭某以做生意亏损为由多次拒绝偿还其欠款,为此,唐某将郭某诉至本院,请求判令郭某给付该10万元借款。本院无法通过原告提供的被告住址向郭张某送达应诉材料,仅有郭某电话能够打通。书记员多次电话通知郭某前来本院签收应诉材料,郭某置之不理。眼看案件陷入困境,依照法律规定该案需要公告送达,判决后执行更是问题。承办法官针对本案的特殊性,决定通过电话与郭某沟通,催促郭某来本院应诉或者还款。承办法官向郭某明法析理后,郭某虽然态度诚恳,但依旧不来本院应诉,也不愿意还款。承办法官意识到多打几个电话,或许郭某会主动与原告协商解决还款事宜,于是不厌其烦地给郭某打电话,连续一个星期,承办法官每天至少给郭某打两个电话。
或许是被法官执着精神感动,或许是郭某也不愿再被法官打扰,郭某最后来到法院与原告达成了调解协议,一起棘手案件在法官电话连续间被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