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东宁法院边控执行开拓执行工作新局面

  发布时间:2012-06-20 15:44:43


    东宁县人民法院在上级法院和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依靠口岸优势,实行有效边控, 积极开拓破解逃避、规避执行新途径,总结了大量行之有效的边控工作经验,取得了显著的效果。该院每年通过边控措施执结或达成执行和解终结执行的案件在10件以上,最多年份达20件以上,占结案率的10%。执结标的达上百万元。

    东宁法院发现一些被执行人利用常年在外经商条件,到国外逃避、规避执行。经法院领导与东宁口岸的有关领导沟通,对逃避、规避执行的人,实施出入境控制,开创了一周一报控的先河。后来,在实施过程中,又根据实际情况将每周一报边控为长期控制,只要是法院报控的在口岸布控长期有效。如今,只要是涉及边控的案件,口岸都给予优先办理,在最短的时间,以最快的速度办好布控。

    东宁法院还坚持灵活布控与长期布控相结合的原则,贯彻六大执行理念,力求和谐执行,使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达到高度统一。针对每一起案件的具体特点,采取长期布控、重点时间集中布控、特殊案件特定布控。根据“两节”期间多数出境人员回国这一规律,每年的12月末到次年的4月末进行集中布控,收效显著,有60%以上的被执行人都在此阶段被扣。对有一些临时案件或得到临时线索,被执行人有可能临时出入境的,随时及时边控。对于无法确定具体出入境时间的被执行人往往采取长期布控的方法。

    在执行中,东宁法院将布控执行和其他执行强制措施相结合,严厉打击逃避、规避执行行为,促进案件的执结。在进行布控的案件时,同时辅以拘留、罚款、曝光执行等强制执行措施,坚决打击逃避、规避执行行为,给其以最大的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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