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林区基层法院不断推进“两学一做”活动开展,以“司法为民”为服务宗旨,以“公正与效率”为工作主题,从立案工作源头抓起,创新工作理念,增强服务意识,采取三项举措强化便民立案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强化立案庭建设,设置便民服务设施
该院在立案庭设立了导诉台,并配备了供当事人免费使用的书写桌椅、诉状样本、纸张、笔墨、饮水设施、老花镜等物品,满足当事人的诉讼需求。充分发挥立案信访窗口联系当事人的纽带作用,公开了案件流程,简化了立案手续,加强了风险提示、诉讼引导、诉前调解、矛盾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向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南、来访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等诉讼指导材料,尽力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权,便利了当事人的诉讼。
加强诉前调解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对适合诉前调解的民事案件在立案前,先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通过运用法律知识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目前为止有16件案件以诉前调解的方式得到解决,既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压力,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
完善各项便民措施,让当事人体会到司法温暖
为了让当事人少费心、少跑路、少花钱,该院实行立案一站式工作流程,从递交诉状、证据审查、案件登记、诉讼费用缴纳通知均在立案窗口完成。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从审查到立案完成只需要8分钟,改变了以往程序分散、耗时费力的状况。开辟立案“绿色通道”,对林场所“五保户”、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和偏远林区群众,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优先立案;对条件困难的群众,经申请依法缓交、免交诉讼费用,树立了林区法院便民、亲民、利民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