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法学专业高校教师,我一直没有从事实践工作,这一直是我心里的遗憾。但是非常幸运地在2015年有机会成为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
从2015年至今,我参与过12起案件的陪审工作,这其中有刑事案件、有民事案件,有的案情非常简单,有的案情错综复杂,令我有很多感触:
首先,零距离的接触法官,看法官开庭,可以深刻地体会到人民法官缜密的思维、丝丝入扣地逻辑性、作为人民法官的威严,让我对司法工作者更加地敬畏;
其次,现实案件有很多非常复杂,这些案件中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王某民间借贷案。这个案件表面看上去非常简单,就是原告王琦将20万元借给徐金良,而汪烨和李庆华是连带保证人。后徐金良失联,王琦起诉汪烨和李庆华,要求连带保证人承担债务责任。但在庭审过程中,听法官环环相扣地提问,才反应过来,这个案件中的连带保证责任人汪烨才是实际上的出借人。陪审结束后,我非常感慨:现实生活中的案件真的都是故事啊!
第三,很多案件真是是不应该发生的事,或者说“冲动是魔鬼”!例如王亚洲盗窃案,91年生人的王亚洲,一时的贪念,就把同去洗浴的朋友的金项链偷走了,结果触犯了刑法,还有高树丛等三人的寻衅滋事案,就是酒后口角,结果一时冲动,打人砸车,触犯了刑法,如果在遇事儿时能三思而行,就会减少犯罪,也就维护了我们社会的良好秩序。
还有,有很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文化程度太低,说不明白事情,自己有理没理也弄不清楚。每次遇到这种案件,我就很激动,如果我有律师资格,很想为他提供法律援助,还想如果我的学生能够为他提供帮助,哪怕是帮助他分析一下案情,对他应该也是有帮助的。
总之,成为人民陪审员后,我作为法学专业高校教师的责任感更加强烈了,我觉得我应该在学校更好地培养我的学生,让他们在毕业后成为合格的法律人才,为需要法律帮助的人提供帮助。成为人民陪审员后,我作为法庭审判的参与者的责任感更加明确了,我应该更好地把握法律知识,在法庭准备、审判、庭审过后,各个阶段为法官的审判提供更专业的个人意见。
(作者为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齐齐哈尔市师范学院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