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安洪涛:我作人民陪审员调解案件的经历

发布时间:2016-08-15 13:07:27



    记得一个周六,我所在的辖区昂昂溪区榆树屯法庭庭长突然给我打来电话,说他刚刚接到辖区镇党委书记及崔门村支部书记打来的求助电话,称该村在给村民分配草原的时突然引起了很大的争议,两个小组的成员马上就因为草原分配问题要争抢草原,或许会发生群殴械斗,你作为人民陪审员能不能跟我们法庭一道前去参加诉前调解、现场开庭。

    原来,村里将全村所有的人员分成7个小组来共同抓阄分割村里的草原。按程序进行抓阄后,其中一组和二组的两个组长私下将抓到的草原地块调换了。事隔二十多天,二组的成员知道后,对组长的私换行为不认可,要求调换回来;而一组的成员在得知此消息后,也坚决不同意调换。二组成员认为组长私下调换草原没有经过组员的商议,大伙没有同意,互换行为应属无效,遂组织人员欲进入原本属于自己的草原即一组现在的草原进行割草,一组人员听说后也组织成员前去割草,互不退步,162人与156人争夺割草权的对决一触即发。

    我与法官一起来到了现场,看见一组156人已经聚集在草原上看护着,二组的162人正往现场赶。鉴于情况危急,法庭庭长立即要求所有人员撤离草原,回村解决问题。这时我的作用和法官一样了,我与其他人员共同与两个组选出的村民代表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从一个“姓”谈起,拉近彼此的关系。第一天虽然没达成任何协议,但“火”消了很多。第二天,我和庭长又将两个组村民代表及组长再次找到法庭,继续商议。考虑到马上就到了割草的季节,两组之间的矛盾不立即解决,必然出现不可预料的后果。为此,我以真心+耐心+细心打动着每一位村民代表,最后初步达成将一组和二组合并成一个大组的意见,共同将两组抓阄得到的两块草原共同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大组共同经营、管理。连夜,我与法庭工作人员返回村里,找相关人员继续做工作,巩固这个协商结果。到了第三天晚间,经过多方的工作,两个小组终于达成协议,两组合二为一,共同经营、管理纷争的草原,并签订了合作协议。村民们说,你让我们没有忘记我们姓“崔“,本该就是一家。这次现场“陪审”,我很有成就感,因为我们了解农村的民俗,所以我跟他们唠家常,他们感觉更亲切,为此我知道陪审员在案件调解中有独到的作用。

    (作者为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齐齐哈尔市水师营满族自治镇政府人大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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