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以基层基础建设年为重点,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来,方正林区基层法院认真落实省法院和林区中院的部署要求,从开展裁判文书评查活动入手,积极打造立案窗口建设,深入基层巡回办案,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是从开展法律裁判文书评比活动入手,扎实推进“三评查”活动深入开展。要求每名法官送交自己审理、制作的裁定书、判决书和调解书各一份,由院审判委员会成员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从庭审程序、争议焦点、证据采纳、责任认定、法律适用、判决事项、写作格式等13个方面逐项进行评审打分,最后按裁定书、判决书、调解书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并予以表彰。此次活动,极大地调动了全体法官的积极性,有效提升了全体法官制作法律文书的司法技能和司法公信力。
二是从开展巡回法庭办案活动入手,扎实推进司法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方正林业局共有19个林场所,每年法院审理的案件在全区是比较多的,而大多数案件原告在林场,一些偏远林场所群众打官司非常不便。年初以来,该院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为契机,转变审判方式,深入基层、服务群众,设立了5个巡回法庭联络站,把庭审开到山上林场,并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这种举措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减少了群众诉累,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同时,给社区群众发放“便民联系卡”,对不方便到庭的当事人,可通过电话预约,由法官上门立案,特别是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主动上门立案,受到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是发挥党员示范窗口作用,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为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该院党组提出在立案庭设立共产党员示范窗口,并做到着装上岗、挂牌服务,对待当事人做到“来访必接、有问必答、有案速立、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对来院诉讼的每一位当事人,发放《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告知其权利义务,帮助他们避免了不必要的诉讼风险。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做到快速审查、快速立案、快速移送。对那些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当事人,没有简单地以“不能立案”拒之门外,而是耐心说明理由,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供其参考。凡遇当事人急于立案时,不管是否到下班时间,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条件,就立即审查从速办理。通过在立案、信访接待窗口设立党员示范岗,把立案接待窗口建设成为“和谐司法之窗”,让“温暖”走进民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