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人民陪审员,我在陪审工作中为自己拉了一个“清单”。这个“清单”是我陪审工作的法宝,随着陪审经验的积累,我的“清单”越拉越长。
话还得从我两年前第一次接触陪审工作说起。我清楚地记得,我审的是一起诈骗案。第一次走上法庭和法官坐在一起,我同多数人民陪审员一样,心里特别紧张,不敢问、不会问,生怕自己在法庭上出丑、闹笑话。让胡路区人民法院法官李晨勇法官鼓励我提问,结果我一张口就闹出了笑话。可能是作为高级知识分子谦虚客套惯了,我将犯罪嫌疑人也是以“您”相称,对被告的代理人——一位近古稀之年的老律师,则以“大爷,您…..”相称。法官和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面面相觑,“这哪里是审案呀,法庭的威严和庄重一点都没有!”庭审结束后,我脸红的抬不起头,李晨勇法官非但没有批评我,还给了我莫大的支持和鼓励。他说:“你今天第一次审案就敢发问真的很了不起,问题问的也很有水平。不过,在法庭上你就是不穿法袍的法官,就称呼原告或被告。”我把李法官的话记在纸上,提醒自己下次审案一定注意。
老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接撞而至。2016年初,在参审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中,犯罪嫌疑人十分狡猾,证据摆在面前仍然百般抵赖,受害人痛不欲生。我作为人民陪审员本身就来自群众,有百姓的朴素情感。对犯罪嫌疑人的狡辩,我实在看不下去,法庭提问时,我义愤填膺,气得站起来公开指责犯罪嫌疑人太缺德!过后,在合议的时候审判长给了我中肯的批评。他说:“陪审员有良知、有社会正义感这是必备的基本素质,但不能带着感情色彩来审案。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在没有定罪量刑以前,他就是犯罪嫌疑人,法庭审理调查就是要搞清事实。”我用来提醒自己的小纸条上又多了一项内容。随着参加陪审案件的增多,我体会到,人民陪审员要做好陪审工作必须多钻研,规范自己的言行,当好法官的助手,而不是给审判工作添乱。我的小纸条渐渐成为我的工作“清单”,每次开庭前都要看一遍,努力让自己的陪审工作不跑偏。如今,针对各类不同案件,我的陪审“清单”已经拉了30多条。认真尽心履职,这个“清单”今后只会越拉越长!
(作者为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大庆市政协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