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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军:我当人民陪审员的几点体会

发布时间:2016-08-03 09:31:32



    我叫杨军,是绥棱县人民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审员。在几年的时间里,我参加陪审民事、刑事等各类案件20余件,从中学到了许多以往在工作中和书本上都学不到的知识。当人民陪审员不仅没有影响我的本职工作,反而更加让我有动力。我愿意将自己陪审的几点体会与大家一起分享。

    一、学习与提升

    在担任人民陪审员以前,我没有任何审判工作经验,我意识到,要在审判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就要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我。一是每天浏览法院为我们订阅的《人民法院报》,经常到法院图书馆借阅法律书籍,为自己充电;二是关注司法实践中案例的分析,对自己看到的、听到的案件都有意识地去作出自己的判断,同时把自己的生活经验和法律知识结合起来;三是注重加强与法官经常性的沟通和交流,在参与案件审理的过程中,主动向法官们学习,了解法官对案件事实的判断和定性,不断积累经验,提高陪审水平和办案能力,确保案件质量。从开始在庭审中的一言不发,评议案件只能附和法官的意见,到后来越来越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陪审能力也在学习锻炼过程中得到了明显提高。

    二、付出和奉献

    一个陪审案件要多次与法院审判人员沟通——庭审前阅读卷宗材料、开庭审理、庭后合议。许多民商事案件往往多次调解,则需花费更多的时间,而学习和培训等活动又可能占去部分休息时间,因此,当好人民陪审员就要求自己要有付出和奉献精神。每次接到陪审通知,我都会妥善安排好自身的工作,克服一切困难,保障庭审工作的顺利进行。正是由于周围人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使得我对人民陪审员的工作始终保持热心不变。通过案件庭审,我也收获到很多,当事人的理解和肯定,这于我而言是最大的收获;法律知识的增长和个人视野的开阔;案件调解成功时的个人成就感。这些都给了我极大的信心做好陪审员工作。

    三、释法与明理

    我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向民众讲法、释法,帮助民众了解法官的思维方式,了解法官对案件事实、证据的判断标准,了解诉讼程序的运作方式,让民众认识到某个裁判是由法官与陪审员共同作出的,是通过民众参与司法的过程达成的,以加深民众对司法的认同感。

    在陪审过程中,我经常以普通民众的经验判断事实,以传统朴素的伦理道德阐述法律,使胜诉方了解自己为什么会被支持,使败诉方明白为什么会输掉官司。通过与法官零距离、面对面的接触,不仅可以亲身经历一场法治的洗礼,学会用法律的理念、思路和方法思考问题,而且会将自己的感受和收获,向身边的人广泛传播,形成很好的辐射效应,从而减少公众对司法的猜疑、不满和误解,增进对司法的信任、理解与支持。

    如高某与袁某买卖纠纷一案。原、被告二人原是同镇上的邻居,因为赊购农药化肥引起纠纷,原告在收取欠款的过程中与被告沟通上出现偏差。在了解事实的基础上,在调解环节,我利用双方都比较信任自己的优势,在教育双方要有一个端正积极的交流态度的同时,引导双方依照事实和具体情况都做出一定的让步,这样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四、宣传与和谐

    在参与陪审工作的中,我接触了大量的案件,通过参加陪审,我学习了不少法律知识。我经常把陪审中的典型案例讲给群众听,以达到法律宣传的目的。例如,一对好朋友之间因为借款发生的经济纠纷案件,出于彼此间对友情的信任借款,还款期限届满后,经原告索要,被告借故拖欠不还。还有一个案例,被告崔某因种地缺少资金为由,通过被告李某联系向原告赵某借款,三人分别以借款人、担保人、付款人的身份在借据上签字。借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索要,被告崔某都以各种理由推托未还。这两例案件的被告正是因为缺乏法律意识、无视法律尊严,打翻了友谊的小船,亵渎了友谊的价值。

    作为陪审员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我在陪审工作中只是尽了一名陪审员应尽的责任,我很珍惜与法官共事的日子。我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将成为我人生经历的一段美好回忆。今后,我将继续以公平正义作为自己的追求,牢记人民的嘱托,不辱使命,做出让人民更满意的成绩。

    (作者为绥棱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绥棱县阁山精神病医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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