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拜泉法院化解一起长达十年的执行积案

发布时间:2012-06-08 10:10:28


    近日,拜泉法院执行局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当场履行还款义务,顺利执结一起拖延长达十年的执行案件,做到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申请执行人张守佚与拜泉县皮革厂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人于2004年10月25日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37.8万多元。该院于2004年11月8日立案受理,在执行过程中,2004年对被执行抵押的房屋进行了评估,2005年发出搬迁公告,2007年又做出新的查封裁定。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以多种理由拒绝履行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情绪激化,欲做出要自行处理封查财产的过激行为。面对此种情况,拜泉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派出精干力量,处理此起案件。经执行人员多次组织当事人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均做出让步,并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被执行人给付申请执行人20万元债务款,其余款项申请执行自愿放弃。目前,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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