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林区基层法院在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中,充分发挥立案庭“党员示范窗口”模范带头作用,要求全体党员干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
为了提高党员干警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该院坚持学习制度不动摇,并通过讲评案例、辨清司法理念、促进司法办案,在司法实践活动中去实现自身价值。每名党员干警做到立足岗位,心系群众,有事业心、责任感和创先争优意识,积极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带头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以实际行动弘扬正气,自觉养成以廉为美、为荣的良好风尚的优良作风,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工作中,立案庭全体党员干警始终做到“来访必接、有问必答、有案速立、特事特办、急事急办”。3月2日,立案庭来了一位年过八旬的老人述说:“儿子不赡养要求告他的儿子”。经过立案法官的与老人的一番交谈得知,不是老人的儿子不赡养,而是老人对儿子的看法问题导致的家庭矛盾。经立案法官亲切的交谈、耐心解答,老人挠挠头、笑了笑说:“还是少给孩子添点麻烦吧”,谢谢你,我不告啦!4月20日,一位前来起诉立案的老人要求对老半生前的遗嘱要求继承,经过立案法官耐心的接待和指导,老人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办理完立案手续后高兴的说:“你们立案庭同志的服务真热情!”。
为了更好地落实便民、利民、护民措施,立案庭党员干警自觉把为法院增光添彩当作责任,认真对待诉讼来院的每一件案件,热情的向每一位当事人送达《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 告知其权利义务,帮助他们避免了不必要的诉讼风险。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做到当日起诉、立案、发《受理案件通知书》提交庭长审批并移送业务庭,做到“三速”即:审查有速、立案从速、移送快速。对那些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当事人,没有简单地以“不能立案”拒之门外,而是耐心说明理由,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供其参考。凡遇当事人急于立案时,不管是否临近下班,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条件,就立即审查从速办理。仅今年1—5月份,全庭就受理案件238件,庭前调解11件,为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1万余元,直接避免经济损失约20余万元,受到了当事人的交口称赞。
自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以来,方正林区基层法院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作为接待当事人的工作准则,努力在信访接待窗口打造司法为民示范岗。窗口法官耐心听取来访人员的诉求,缓解他们的抵触心理,找准问题的症结,预防矛盾再次激化,坚持以诚待人,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用谈心交流,换位思考,着力化解信访人员的误解,积极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对无理来访但家庭确实贫困的,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情法并重,最终达到使来访当事人息访罢访的目的,化解民怨,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在保平安、促和谐中创先争优,把立案接待窗口建设成为“和谐司法之窗”,让“温暖”走进民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