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院执行局的法官,真没想到我昨天才申请执行的,今天就结案了。”4月23日,平洋镇农户老孙兴奋地说:“土地是咱农民的命啊,官司现在执行完了,今天我可以安心地开始种地了。”
去年,平洋镇农户老孙与石某因土地发生纠纷,老孙诉讼到齐齐哈尔市泰来法院,要求返还14.26亩土地承包经营权,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又上诉至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二审判决生效后,泰来县法院考虑到,目前春耕已到,为防止贻误农田春耕备耕现象的发生,应积极采取多项措施,依法及时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开通速执涉农案件通道,对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案件,及时立案,快速执行,让权利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尽快投入春耕生产。
为务求实效,执行法官利用饭时当事人在家吃饭的时间,耐心地到当事人家中谈话执行。此类案件执行过程中,法官明法释理,尽量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对部分因被执行人短期内确实无法履行义务而导致双方矛盾激化的涉农执行案件,在查明情况的前提下,执行法官与当地村委会和司法所形成联动机制,双管齐下,有效地缓解当事人对立情绪,积极促进双方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