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上午,申请执行人朱某的家人将一面绣有“一心一意为民办事,依法办案快速到位”的锦旗送到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梁洪庆局长手中,以表达他们对承办法官践行司法为民的敬意。
原来,这是一起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而沉积十二年的积案,申请执行人朱某已经八十高龄。2006年6月27日,申请执行人给红岗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打来电话,告知被执行人黄某可能在太原的线索。得知线索后,红岗法院执行局立即组织专人调阅卷宗,制定执行方案,并派刘伟、李大伟两名干警第一时间赶赴千里之外的太原调查核实。
到达太原后,刘伟、李大伟两名干警不顾旅途劳累,顶烈日冒酷暑,步行十多公里,先行调查目的地周边的六家银行,查询被执行人存款信息,发现其在邮政储蓄银行有开户信息,但是账户余额仅一百多元。
次日,经当地法院协助,来到了被执行人黄某儿子家,但对方听说是来自大庆的法官后,连忙否认,声称不是黄某家。正在无计可施之时,刘伟想到一个办法,到小区物业调查该住户登记信息,查到被执行人儿子的姓名及联系方式。拨通被执行人儿子的电话,表明身份后,把案件详情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告知对方。经过释明法律,黄某的儿子也愿意配合法院工作。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黄某一次性给付本金及利息四万元,至此沉积十余年的案件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