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涉及大项目建设企业起诉的案件设立立案绿色通道,实行当日起诉、当日立案、当日交办,并在案件审理全过程提供周密的导诉服务……近日,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保障大项目建设的10条司法措施》,努力为全市大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司法保障,创建优良经济发展法治环境。
这10条具体措施还包括:积极支持有关诉讼主体通过诉讼手段化解影响大项目建设的矛盾纠纷;对涉及大项目案件,由主管院长或庭长、副庭长亲自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审理;对全市两级法院受理的大项目涉诉案件的裁判及对大项目建设企业采取的诉前、诉讼保全措施,一律通过中院相关业务庭审核,并经中院主管院长审核后作出;对大项目建设企业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诉讼保全及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案件,一律在申请后的24小时内作出;加强对大项目涉诉民商案件的调解工作,为大项目建设提供和谐友善的纠纷解决平台;加大涉及大项目建设案件的执行工作力度,设立专门合议庭统一执行;落实报告制度,全市两级法院对负责联系的大项目建设涉诉案件,要主动适时向党委、人大汇报,与政府进行沟通协调;围绕为大项目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这一主题,开展专项评先创优活动,纳入绩效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制;强化司法能动性,与大项目建设企业建立稳固的沟通机制,明确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解答大项目建设中的法律问题,主动收集信息,主动当好参谋助手,定期走访服务。
齐齐哈尔市中院院长郝伟夫还带领法官,先后深入辖区内的新能源汽车厂和一拖齐齐哈尔分厂两家大项目企业建设现场,就法院如何更好地服务发展大局、服务辖区经济建设进行专题调研,并向企业负责人介绍了该院近日出台的《保障大项目建设的10条司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