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依法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隐匿财产并拒绝向法院提供财产状况的被执行人采取搜查行动,对此类被执行人的人身、住所地及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执行,让编造各种谎言进行搪塞的“老赖”隐匿财产无门。
2006年2月,陈某因民间借贷纠纷在萨区法院起诉项某,开庭审理时项某即提出无钱归还该借款,判决书送达生效后项某随即外出。8月末,当执行人员找到项某要求其履行生效判决书规定的义务时,项某声称自己丈夫已病故,家庭生活困难,暂无钱归还,又编造多种谎言进行搪塞。
今年五一期间,当萨区法院了解到项某带了几千元回家的线索,旋即向项某发出搜查令。在社区工作人员的配合下,执行人员依法对项某住所进行了搜查,在其家中的大衣柜里面搜出项某的一张金额为8000余元的存折,发现存折里的存款存入时间均为判决生效后,法院将项某隐匿财产的行为当即揭穿,申请人陈某的债权依法得以实现,项某被依法处以200元罚款。
申请执行人大庆某名酒专卖店与被执行人大庆开发区某娱乐有限公司拖欠货款一案,标的额为7.5万元,萨区法院下达了限期执行通知书后,被执行人未能如期履行。该娱乐公司每天都在营业,每天都有业务来往,却以种种理由不履行义务。萨区法院签发了搜查令后,执行人员对该娱乐公司依法进行了强制搜查,共搜查现金1.58万元,搜出隐匿账户一个,强制划拨存款3.5万元,共执行款项5.08万元,剩余款项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