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拜泉县法院三道镇法庭:在坚守中铸就理想信念

  发布时间:2016-07-05 14:03:46


    自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以来,拜泉法院三道镇人民法庭采取有效措施,将学习教育的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学习教育工作既形式多样丰富,又保证能取得扎实有效的成果。

    学做结合求标准

    学---入脑入心。该庭按照上级法院的总体要求,掌握学习《方案》的主要内容,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学习讨论。一是要求全庭党员在学习教育之初开展手抄《党章》活动,并一字一句研读,牢记党员义务和权利、牢记党章内容,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法官。二是组织全庭党员认真学习党规、系列讲话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引导党员法官及干警守好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忠诚履职。

    做---脚踏实地。“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关键在做。该庭坚持在学中悟,在学中做,在做中思,将“学”和“做”紧密结合,充分运用在执法办案中。全庭在案多人少、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将纪律挺在前面,一边抓紧审理案件,一边利用业余时间深入辖区的乡镇、社区、村委会中,征求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村委会、村民在这次“两学一做”中对法庭的意见和建议,深受群众欢迎。他们还选择在农村多发的损害赔偿、婚姻、民间借贷等典型案件在辖区开展巡回审理,以案说法的做法受到群众大力支持,以实际行动书写着司法为民这篇大文章。

     周到服务求为民

    “亲民”--深入群众解民忧。为转变审判作风,密切警民关系,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涉访问题,法庭结合“三严三实”工作开展情况,确定庭长每日上班的第一件事即是接待群众咨询和来访,如此既能让法官深入群众、贴近群众、了解群众,又能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年初以来已接待人民群众法律咨询100余次,38名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解决。

    “便民”--提升举措听民声。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案件,倾听群众的声音,解决群众的困难,该庭积极在诉讼服务接待室开展高效、便捷、文明、温馨的一站式服务,妥善审理各类涉民生案件,对困难群众开通“绿色通道”,重视“留守儿童、孤独老人、留守妇女”权益侵害案件的审理,选拔法律精通,业务过硬、高素质的审判人员在诉讼服务接待室为群众导诉。

    “为民”--群众满意赢民心。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该庭积极发挥“巡回法庭”、“假日法庭”作用,将大量的邻里纠纷案件、婚姻家庭案件在巡回审判中化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年初以来,法庭共到村屯巡回办理案件50余件,方便了群众,解决了纠纷,让人民感受到是人民法官时时在为人民办实事,为人民所想,为人民所急,将审理案件做到普法宣传“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问题整改求实效

    法庭党支部开展了让支部建在庭上、先锋亮在岗上、党旗红在心里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准、延伸服务触角、畅通服务通道、增强服务能力,各项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稳步提升。

    一是立案工作突出三化。法庭立案窗口提供包括《当事人诉讼指南》、《便民联系卡》等诉讼资料,供当事人随时取用。对收费标准、案件流程、审理期限、司法救助等内容予以张贴公示,让当事人了解办案流程、掌握诉讼规则,从而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全面履行诉讼义务,切实做到了“诉讼有人引、材料有人接、法官有人联、案件方便查”,突显明亮化;规范其接待礼仪、文明用语、接待技能,为当事人提供桌椅、饮水机、笔墨、纸张、花镜、雨伞、报刊等用品或材料,创造温馨舒适的环境,使法院司法服务更具亲和力,突显标准化;要求审判人员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笑声,对所有来访群众,切实做到有访必接、来信必复、处理及时,努力从案件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问题,突显人性化。

    二是弱势群体突出三优先。全庭为弱势诉讼群体制定了“三优先”工作制度,即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事实清,证据明的民生案件,采取简易程序,快速处理。对行动不便、距法庭较远的老人,采取上门办案、当场解决。

    “谢谢法官,太感谢你们了,我的晚年生活有保障了……”93岁的田爷爷拉着三道镇法庭郭顺达庭长的手,激动地说到,脸上露出了开心的微笑。

    2016年5月的一天,一位老人步履蹒跚的来到三道镇法庭,请求法官给他做主。后经过仔细询问,了解到这位老人名叫田某喜,生于1924年3月,老人曾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是一位老革命军人,现在三道镇法庭辖区居住,与妻子共生育三子四女,儿女们现均已成年成家。因种种原因,老人晚年的赡养问题与儿女们闹起了纠纷。三道镇法庭高度重视,根据老人实际,当即立案,并决定免缴诉讼费,并联系乡法律服务所提供法律援助,立即到原告家巡回审理此案。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开庭审理,耐心的说服教育,几被告诚恳的认识到自已的错误,表示要尽到尊老、爱老、养老的义务。根据老人的要求,最终达成老人跟随二女儿一起生活,由其他被告每月供给老人一定数额的赡养费,彻底解决了老人的后顾之忧。子女们在调解人员的劝说下黯然流泪,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双方的对立情绪趋于缓和,重新找回了久违的亲情。暖心的服务真正将“两学一做”落实到个人和日常工作中。

    今年4月14日一大早,一农民群众急匆匆走进三道镇人民法庭的立案接待室,“法官,我租了王某的地,他却不让我种,马上就要插秧育苗,时间耽误不起啊!”庭长郭顺达热情接待了他,并立即启动了涉农诉讼绿色通道,马上与村委干部联系,找到王某。在村、屯干部的协助下,当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到现场调解,经调解得知,因租赁双方未沟通好,存有误解。经法官、村、屯干部当场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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