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鸡西市鸡冠区法院西郊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因春节燃放烟花发生爆炸致人损伤的产品销售者纠纷案件,因此案案情较为复杂,涉及面较广,且在现实生活中与群众的日常生活密不可分,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西郊人民法庭采用庭审监督团参与庭审模式进行审理,听取庭审监督团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庭前,合议庭召开庭前会议,对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了归纳总结,并着重加强了人民陪审员对案件事实的了解,确保人民陪审员在庭审中有针对性发问,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主动性,使人民陪审员完成从“陪”到“审”的角色转变。
庭审结束,5名庭审监督团成员立即对庭审情况进行评议,充分发表了对案件的看法,对形成的评议意见签字确认,并对此次庭审给予充分肯定。鸡冠区法院通过庭审监督团模式审理案件,为人民群众感知司法公正提供了相应平台,确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