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法院自2010年年初开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阳光型、创新型”四型法院活动以来,围绕“四型”法院建设,开展了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经过两年多的实践,该院四型法院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创建学习型法院突出一个“活”字。以培养高素质法官为目标,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聘请党校经验丰富的专业教师进行专题辅导,并开展法官论坛、法律知识竞赛、审判经验交流、理论研讨、法律文书制作比赛、庭审观摩等活动进行学习。通过学习,激发了干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热情,树立了奋发向上,勇当先锋的信心。
创建服务型法院突出一个“实”字。紧紧围绕能动司法,建立判后答疑制度,对判决提出疑问的当事人,耐心接待,释理说法,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建立速裁机制,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普通程度简化审理、简易案件即审即结。妥善解决信访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2011年以来,共消化解决信访积案4件,执行积案5件,起到了息诉罢访的效果。
创建阳光型法院突出一个“明”字。实行立案公开,在立案大厅设立导诉台,安排专人解答法律咨询,公开立案标准、送达时限标准、收费标准,财产保全标准,让当事人一目了然。实行审判公开,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依法享有的诉权,实行执行公开,运用灵活多样的执行方法促进和谐执行,提高当事人满意度。
创建创新型法院突出一个“新”字。创新诉讼服务方式,为当事人提供导诉、咨询、司法救助、调解、退费、信访等一体化服务。创新审判方式,构建县、乡、村、屯四级共同参与的大调解网络。创新执行机制,实行执行案件通报制度,并与年终目标考核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