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六旬农工受伤生纠纷 海伦法官及时调节解民忧

  发布时间:2011-09-28 14:18:07


  日前,海伦法院立案庭的法官成功调解一起工地雇工受伤赔偿案件,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杨某年过花甲,家住农村,在海伦一家工地打工,从事拆扒工作。一日在与他人抬窗户框时,被滑落的玻璃割伤颈部,后被送到医院急诊,诊断为“颈部动脉破裂伤”住院13天,花费医疗费1.3万余元,杨某出院后就此费用与雇佣他的老板多次交未果。他尚不能提供老板的真实姓名,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来到海伦法院立案庭咨询。法官接待后,面对焦急的杨老汉,及时到其所在的工地打探、调查,几经周折,终于打探出老板的真实姓名并找到本人,向其讲明利害关系。经过2个小时的调解、协商,那位老板当场赔付杨老汉7000元医疗费,杨老汉感动不已。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