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新时期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大庆市红岗法院“五化”并重不断健全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制度措施,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机制,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立案服务便民化。积极推进立案登记工作,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认真做好诉调对接、立案登记、诉讼风险提示、诉讼材料接转、诉讼费用缴纳、财产保全、案件流程查询、信访接待等各方面的工作,全力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和“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开展预约立案工作,积极为行动不便的伤病患者、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提供立案、送达、调解等方面的便民服务,方便当事人诉讼。
诉权保障制度化。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的制度保障。尊重和保障当事人庭审权利,让当事人依法充分表达诉求,完整陈述事实理由。对依法可以由当事人自主或者协商决定的程序事项,尽量让当事人自主或者协商确定。切实保障律师在审判过程中依法履行职责。在保证程序公正的前提下,注意为当事人特别是没有委托律师辩护、代理的当事人参与诉讼提供必要的程序性指导与帮助。
旁听庭审公开化。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依法公告案件名称、开庭时间、法庭编号、旁听席位等开庭信息,方便人民群众旁听案件庭审。人定期或者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
文书说理规范化。裁判文书要认真对待、全面回应当事人提出的主张和意见,具体说明法院采纳或者不采纳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做到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用语要力求规范、简洁、易懂,便于当事人明白理解。
案件审执高效化。建立健全特定类型案件的“快立、快调、快审、快执”机制。对于追索工资报酬、工伤赔偿等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案件以及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等案件,按照“快立、快调、快审、快执”的原则,尽快受理,适时调解,及时判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