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大庆大同区法院法律讲堂进村屯

  发布时间:2012-05-17 16:09:14


    4月26日,大庆市大同区法院副院长王文祥、庆葡人民法庭庭长王长江、审判员伍洋一行三人来到大同区双榆树乡双榆树村党支部,为村干部讲解与调处农村土地纠纷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拉开了大同法院“关注民生,送法服务”主题系列活动的开端。

    4月下旬,该院组织业务骨干分别前往双榆树乡双榆树村、林源镇新村、大同镇三村,为党支部、村委会成员讲解了《土地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范,指导村干部在处理农村土地纠纷时如何遵照法律办事、运用法律处事、依靠法律成事,同时调研了解该村土地纠纷的现状及成因,与村干部共同研究解决联动化解上述纠纷的程序与措施。

    在双榆树村,法官从法院近年来审理的典型案例入手,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讲解了《土地管理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关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各类土地承包纠纷的处理等规定,在此基础上,针对该村土地纠纷的现状,与村干部分享法官处理类似纠纷时的办案思路,并分条归纳了事实认定、纠纷定性、争议焦点归纳和证据审查等环节的注意事项与要点,指导村干部如何妥善运用法律调处上述纠纷。法官特别提示,该村存在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屯,在化解纠纷过程中要注意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民族感情和风俗习惯;此外,由于大部分农村群众法律意识相对薄弱,在调处纠纷时若机械适用法律,极有可能因群众误解而适得其反,因此在加大日常普法力度的同时,化解矛盾还应以思想工作为主,注重情、理、法的结合,对家庭成员之间、邻里之间的土地纠纷侧重以情感人;对双方当事人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不强的纠纷侧重以理服人;对知法违法、拒不履行义务者侧重以法慑服。双榆树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在认真听取讲座、详细记录的同时,也提出了自己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和困惑,法官一一当场作答。

    在大同镇三村, 大同法院工作人员为党支部、村委会成员讲解了日常农村纠纷的法律问题适用,并就农民在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纠纷、房屋买卖、低保户法律援助、土地纠纷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还表示将大力协助村级组织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遵纪守法光荣户”、“文明村”,推行“村规民约”,动员群众,依靠群众,抵制歪风邪气,预防民事纠纷甚至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送法上门活动受到了双榆树乡双榆树村、林源镇新村和大同镇三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高度评价。双榆村党支部书记鲍洪志表示,受客观条件限制,村干部的法律知识相对不足,运用法律化解矛盾的能力也有欠缺,遇到农村土地纠纷时更多地是用一些“土办法”解决,成效有限。法院开设法律讲座,不仅为村干部讲解了急需的法律知识,更传授了运用法律化解矛盾的思路和方法,今后将认真研究如何把农村工作的传统经验与法律规定相结合,探索出一条处理农村土地纠纷的好路子。

    大同法院表示,今后要将送法服务、走访调研摆在司法审判工作的重要环节。不仅要走访乡村基层组织,还要走访社区、街道、学校,逐步扩大活动范围,深入持久的把走访调查这一工作方法应用到司法实践中去,为法院工作与服务民生发展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更好地把法院的工作融入为百姓服务的环境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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