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大庆市龙凤区法院:树牢“三个意识” 践行司法为民

发布时间:2016-06-21 13:16:43


    大庆市龙凤区法院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坚持从“学”入手,从“做”着力,不断树牢“三个意识”,切实把“做合格党员”落实到具体的司法办案实践中。

    树牢责任意识。注重思想教育,在抓好党章党规、系列讲话学习的同时,积极开展司法良知、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等专项教育活动,组织青年干警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价值追求,恪守司法为民职责,严守司法廉洁底线,树立司法公正良知。

    树牢精品意识。注重加强审判管理,严格规范裁判文书制作标准和审批流程,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合议庭签发责任,严把裁判文书审核关;强化审判质量监督,定期在院内对相关办案数据指标予以通报,对影响案件质效各类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积极组织庭审观摩、精品案件评比、优秀裁判文书评选评比等活动,营造良好的争、创、比、评氛围。

    树牢为民意识。注重司法服务向基层延伸,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将法庭搬到农户家中、田间地头、工厂社区,为群众提供诉讼便利;完善便民诉讼服务站建设,主动上门提供立案服务,努力为群众提供高效的诉讼服务;在诉讼服务中心放置各类法律文书样式,将各类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流程尽数上墙,打造便民、利民、功能齐全、舒适便捷的诉讼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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