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7月赵某某向林某某借款2万元,约定两个月偿还,但到期后被告并没有还款,原告向牡丹江东安区法院起诉,法院判决被告于十日内给付原告本金2万元及利息6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没有履行,原告于是申请执行。
东安区法院执行干警到被执行人家一看,发现其家庭生活非常困难,没有给付能力,丈夫有病,两个孩子正在上学,家里只有一户房屋和六只小貂可供执行,考虑到人性化执法,法院没有简单执行其房屋和貂,而是做申请执行人的思想工作,让其考虑被执行人的经济条件,给被执行人一段还款时间,申请暂缓执行,但申请执行人并未同意。出于对当事人负责的角度,法院执行干警采取迂回战术,通过调查了解到申请执行人的儿子在牡丹江市师范学校任教,马上找到其儿子,让他做他父亲的思想工作,暂缓执行给被执行人一段时间还款,在他儿子的劝说下,申请执行人终于同意暂缓执行。此举让被执行人夫妻二人非常感动,她们夫妻二人向法院保证一定积极还款不让法院到时为难。此后夫妻二人起早贪黑,精心饲养六只小貂,不到两年光景,小貂已繁殖到四十多头,被执行人夫妻二人将貂卖掉后,将第一笔回款主动交到法院,履行了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当执行干警把执行回款交到申请执行人手里时,申请执行人非常满意连声道谢,双方当事人又和好如初,此案皆大欢喜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