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评选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经省法院政治部研究,拟推荐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河县人民法院、鸡东县人民法院、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人民法院、省法院监察室5个单位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高天麒、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审判员姜广武、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姚波、安达市人民法院铁西人民法庭庭长孙宝徐4名同志为全国法院先进党员干警;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刘登斌、伊春市桃山林区基层法院党支部书记廉守信、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党总支副书记赵双玲、省法院机关党委组织员薛建军4名同志为全国法院先进党务干部。
现对以上单位和个人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自2016年6月16日至2016年6月19日17时。
联系电话:0451-82392797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