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一年来,全省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精神,围绕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积极落实最高法院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充分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深入推动司法民主、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目标,采取靠前推进、专项督导、互检互查、座谈研讨和现场观摩等措施,探索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新途径、构建了参审工作新机制,完善了保障工作新模式,形成了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我省特色管理模式。目前,5个试点法院人民陪审员总数达1087人,达到试点法院法官员额的5倍,参审案件2657件。各试点法院在对人民陪审员只参与事实审和大合议庭参审模式的尝试探索中也取得了大量有益的实践经验,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