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大庆市高新区法院与哈医大大庆校区共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发布时间:2016-05-19 14:40:17





    5月18日上午,大庆市高新区法院—哈医大(大庆)共建大学生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签约仪式在高新区法院隆重举行。

    本次签约仪式共有三项议程,一是在高新区法院和哈医大大庆校区与会领导的见证下,由高新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沈洪庆同志与哈医大大庆校区人文学院院长兼党总支书记王彩霞同志共同签署《大学生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合作共建框架协议》。二是由高新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武保国同志与哈医大大庆校区党委副书记张君同志共同为大学生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揭牌。三是由张君副书记、鲍作臣处长、王彩霞院长为高新区法院倪凯、闫子路、贾李强三位法官颁发“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兼职法治辅导员”聘书。整个签约仪式始终在热烈、有序、祥和的氛围中进行,取得圆满成功。

    与高校合作共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是高新区法院认真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提升法官司法能力,实现审判理论与实务协同发展,搭建法院与高校间互动交流良好平台的重要举措。根据本次共建协议,坚持服务社会、优势互补、实现共赢的原则,高新区法院将采取为基地提供实习场所、指定精英法官担任学校兼职法治辅导员、辅助学校完成实践教学授课任务、根据需要不定期提供具有普法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定期开展法治讲堂及邀请旁听案件等多种形式,协助哈医大(大庆)开展大庆生法治教育,推进依法治国理念进讲堂,不断提高大学生法治意识,使教育实践基地成为提升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平台。

    仪式结束后,与会的哈医大大庆校区的领导、老师和同学们在高新区法院有关领导的陪同下,参观了高新法院文化长廊、法官活动室、刑事审判庭、未成年法庭、诉调对接中心及诉讼服务中心,并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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