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肇源县法院:三项措施推进司法公开

发布时间:2016-05-16 09:34:10


    肇源县法院采取三项措施,积极推进司法公开。

    强化责任。一是强化司法责任,法官对每一个案件负责、每一个司法行为负责。通过各部门进行自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逐案列出明细表,整改到位,对自查不认真、不严肃,隐瞒问题不报的,将对其主管领导、庭长、责任人严格问责。重点做好司法巡查、作风督查、案件评查等工作,通过明察暗访、日常评查和专项评查等方式,推动审判质量效率不断提高。二是强化领导责任,实行“主要领导抓全面,分级负责抓重点,人人有责抓落实”的方法,不断强化和牢固责任意识,明确岗位责任,锻造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管好部属,带好队伍,做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做到对重点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重要事项直接督办。要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牢固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切实抓好选人用人工作,着力加强干警队伍建设。全院干警要始终保持公正为民敬畏之心,决不带头执法犯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徇私枉法, 坚决不碰法律红线,不越法律底线,捍卫法律的神圣与庄严。三是强化考核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对腐败问题保持高压态势和“零容忍”, 真正以严和实的过硬作风树形象、聚民心、促发展。

    强化监督。接受人大监督,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常态性邀请人大代表观摩庭审、参加听证、重大案件邀请代表旁听,参与法院重大司法政策制定,积极主动配合,为人大代表深入了解、广泛参与和有效监督法院工作创造条件、提供平台、做好服务。扩大人民陪审员选任范围,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比例,探索陪审员直接参与各业务庭专门培训,有效地缓解了审判压力,让司法活动更加公开透明、文明规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制作“廉政监督卡”随案发放当事人,确保一人一卡,全程接受当事人的各种监督。畅通传统来信、来电、来访渠道,建立投诉窗口、设立投诉电话,充分利用新媒体途径拓宽民意渠道,设立官方微博、官方微信、院长信箱、院长热线、举报网站等,加强官方微博、微信管理,及时公开重大敏感案件审理过程,增强了司法透明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创新理念。一是依托信息化载体,以公开提升效率。借力“全息化”科技手段推进司法公开,继续完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切实有效管理案件审限,坚决杜绝超审限,有力地提升审判效率;二是推进“科技法庭”建设,以公开树立公信。我院建设8个高清数字法庭投入使用后,可以完整记录庭审中各阶段音、视频数据,形成一个综合性的资料,存储于服务器备查;可以实时保存庭审笔录,方便法官随案附卷,全面实现庭审过程的动态、实时监督。同时,利用科技法庭广泛开展庭审观摩,规范庭审工作。真正做到庭审过程公开、公正、高效、真实、透明,满足了信息化时代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科技法庭”的正式启用,是肇源县人民法院打造“阳光司法”的又一新举措,兼顾了庭内、外需求,将司法亲民之理念贯彻始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