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蓝晓娜:做合格党员 做合格法官

发布时间:2016-05-11 16:07:43





    4月份,我有幸参加了省院组织的“黑龙江省法院英模延安精神培训班”,到革命圣地延安,接受党性教育。在延安,我们参观了杨家岭、枣园革命旧址,参观了西北局革命纪念馆、延安新闻纪念馆、延安革命纪念馆、四•八革命烈士陵园、南泥湾大生产展览馆。通过革命旧址实地参观学习,史馆讲解员讲解,延安大学教授对中国革命历程、延安精神的讲解,使我内心深处受到了极大的震撼,精神上得到了净化。

    在延安,我们还参观了习近平总书记当年下乡的地方,梁家河村。简陋的窑洞、贫瘠的土地、淳朴的民风,在我心中留下深深地印记。一个15岁的少年离开亲人,从大都市来到至今仍欠发达的偏僻的小山村,克服跳蚤关、生活关、饮食关、劳动关、思想关,在当地生活了七年,同淳朴的百姓一起劳动,直至当上村支部书记,带领乡亲们发展生产。站在习近平总书记当年修建的陕西省第一座沼气池边,目睹习近平总书记当年组织成立的打铁社、代销社的旧址,远望习近平总书记当年带领乡亲们修建的水井、公路,感慨万千。我对我们党今天有这样的掌舵人,中国有这样的领袖感到庆幸,对中国共产党的伟大事业充满信心。

    此次延安之行,使我了解到“延安精神”有着非常丰富的内涵,不仅仅包括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还有随处可见的爱国精神,不屈不挠民族精神,无私奉献精神,忘我工作精神,白求恩的国际友爱精神。延安精神就是中国共产党的传家宝,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

    现在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体现着延安精神,也发展着延安精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作为一名合格党员,要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更加牢固地坚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无论时下社会风气多么复杂,我坚决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听党话,跟党走。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党员干部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勇于担当”。我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的责任和使命就是为党工作。我作为一名法官,就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法治建设进行了系统全面的阐述,为人民法院的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道路。法官必须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扎扎实实地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中去,努力完成好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伟大重任。为此,我决心把延安精神落实到审判工作中。一方面要不断提高党性修养,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积累审判经验,特别是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不断出台,指导性案件不断发布,我们就应该每天挤出时间学习,更新知识,充实自己,跟上时代步伐,才能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另一方面,法官面对案多人少的压力,以及个别败诉当事人信访不信法,对法官个人及其家庭进行打击、报复、伤害等等,给法官正常工作带来了很大困扰,也对法官身心造成了极大伤害。作为受到党和组织教育、培养多年的人民法官,就要立足岗位,勤奋工作,任劳任怨,敢于担当,绝不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清廉公正,牢记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工作。

    总之,当年延安精神指引着先辈们打下江山,今天,我们更应将它发扬光大。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发扬革命传统,以时代楷模孙波、黄志丽等英模为榜样,忠诚为民,廉洁公正,做一名合格党员,做一名合格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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