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柴河法庭人性执法 警车变成救护车

  发布时间:2012-04-23 09:17:38


    近日,黑龙江省海林市人民法院柴河法庭收到被执行人王某送来的一面锦旗,锦旗上写着“警车救护人性执法,爱民法官和谐青天”。王某以此感谢海林法院柴河法庭在执行工作中以人为本,人性化执法的做法。

    三道河子镇春光村村民王某,是一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长期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确定的还款义务。柴河法庭经海林法院批准,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在押送王某回法庭的路上,王某突然感到肚子疼。庭长张新旭通过观察,发现王某确实病病,马上改道将车开到了最近的三道河子镇人民医院。经医生初步检查,怀疑王某患胃穿孔,建议转牡丹江市医院治疗。情况紧急,由于镇医院没有救护车,张庭长马上电话请示院长,建议提前解除对王某的司法拘留,并立即将王某送到了牡丹江市人民医院。经牡丹江市人民医院最后诊断,王某患急性阑尾炎,并立即进行了手术治疗。由于救护及时,王某恢复得很好,痊愈出院后的王某,深为法官的这种人性化执法所感动,也为自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行动而后悔,专门为柴河法庭送来了锦旗并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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