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鸡西市鸡冠区法院快捷审理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6-04-20 13:28:17


    鸡冠区法院红星人民法庭要求全庭审判人员在处理拖欠劳务费等纠纷时,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高效快速审理此类案件。

    在审理孙某等4人诉纪某两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法官于立案当日找来当事人进行调解,原来,2014年被告纪某在鸡冠区朝阳村承包了兴凯湖饮用水地质勘查工程,雇佣原告等人工作,欠4原告劳务费近15万元,一直未付。法院对案件事实进行详实调查,当得知被告近期要离开鸡西时,及时组织开庭,仅用了7个工作日将两起案件调解结案。

    刘某等3人诉王某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立案后,法官即到原告提供的住所找被告,但被告已不在此处居住,电话也无法联系。由于一直找不到被告,原告又不想公告送达,法官劝说三人先冷静下来想一想还有没有其他方法找到被告的同住成年家属,或其他亲朋好友。三人回去后多处查找被告行踪,法官根据三人提供的被告亲友的联系方式向被告亲友询问被告下落,并劝说其亲友配合寻找被告,终于找到被告,法官当日在征询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开庭,调解结案,当农民工们终于拿到调解书时,露出了踏实、欣慰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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