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省法院下发《以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为重点继续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后,全省各级法院认真贯彻《实施方案》要求,以及省法院召开的各中院政治部主任工作会议精神,并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从前段工作反馈情况看,各级法院都能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行动比较迅速,为活动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主要工作表现在: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认真发动抓落实。各级法院能够把活动摆上重要日程,认真学习研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意见,并建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有计划、有步骤地抓活动的推进和落实。多数法院接到省院方案后,能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和干警动员大会,认真传达学习上级法院开展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目标,主要领导亲自进行动员,统一干警思想认识,为活动开展奠定了思想基础。有些中院还召开了工作推进会,主要领导亲自听取活动进展情况汇报,督导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如,哈尔滨中院召开了主要领导督办会议,院党组听取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对省院、中院方案要求的落实情况专题汇报,并逐院、逐战线、逐部门进行点评,指导两级法院完善工作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佳木斯中院围绕活动的主要任务进一步明确法院的重点工作,制发了《重点工作年度任务分解和推进实施意见》,将活动目标任务量化为考评指标的具体数值和考评占位的具体区间,定责到人、明确时限。
二、深入基层,强化指导,以点带面抓推进。全省16个中院全部建立了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干部联系点,明确了具体的责任、目标和要求。一些中院的主要领导分别深入到联系点进行调研,面对面地进行检查指导,帮助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为活动开展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林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大伟同志利用一周多的时间,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就中院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干警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征求意见和建议,就深入推进主题实践活动进行了具体指导。
三、深化教育,转变理念,注重结合抓学习。各级法院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学习内容,以强化理念信念观念教育为重点,采取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专题学习与专题研讨相结合、专家讲课与领导辅导相结合、考试测验与体会交流相结合等方式,把学习教育贯穿于活动始终。通过前段学习教育情况看,广大干警不仅认真记好学习笔记,还分别撰写心得体会,在思想认识上有了新的提高,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黑河市中院开展了“干部学习教育月”活动,要求做到“三保、三防”,即保证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人数,防止偏离主题、内容空泛、流于形式,并采取案例分析、知识竞赛、专题讲座、学习心得体会文章评选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教育广大干警树立正确司法理念,积极参与到活动之中。
四、活化形式,突出特色,结合实际抓创新。全省各级法院在抓好上级法院部署的“规定动作”的同时,还结合本地实际,创新“自选动作”,突出了活动的实践特色。齐齐哈尔中院注重弘扬正面典型示范引领,以全国模范法官、办案标兵和全省法院调解能手为主体,组织先进事迹报告团,在全市两级法院进行巡回宣讲。伊春中院要求全体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服从服务于伊春林区第三次创业为己任,做创业富民的表率;以“五个方面工作”为重点,做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表率,提出摒弃“三种习惯”,树立“三种意识”, 即摒弃就案办案习惯,树立质效并重意识;摒弃被动司法习惯,树立能动司法意识;摒弃本位主义习惯,树立司法产品意识,更新司法理念,引领和带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牡丹江中院突出抓好机制建设,针对人民群众反映较多的立案信访问题,从诉前咨询便民诉讼、文明接待便民立案、公正快捷便民审判、阳光执行便民维权、高效透明便民信访、强化监督确保便民等六个方面制定实施了《司法便民工作30条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咨询、立案、导诉、审判等司法服务体系,受到了广大当事人的好评。
虽然主题实践活动在全省各级法院已经顺利启动,但从反馈情况看,还存在发展不够均衡、结合不够紧密、效果不够突显等问题。个别中院行动较慢,工作开展相对滞后,没有对省法院《方案》中确定的五项重点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和系统规划,缺少推进落实这些重点工作的具体办法和措施,没有结合实际突出自己特色,甚至有的中院照抄照搬省院活动方案,存在应付、走过场现象。有的中院动员部署不够到位、指导推进不够有力、信息反馈不够及时到位,致使有些干警思想认识模糊,存在抵触情绪和厌战思想。下步,省法院将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全省法院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抽查和督促,并将对活动开展组织不力、效果不好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