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肇源县法院召开《农民以自然人身份诉请村委会与承包人资源承包合同效力的主体资格问题》 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6-04-15 09:49:09


    4月14日上午9时,肇源县法院召开了《农民以自然人身份诉请村委会与承包人资源承包合同效力的主体资格问题》的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由我院新闻发言人贾志超主持,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友昌,立案庭庭长王德利出席了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上,立案庭庭长王德利表示:自立案登记制施行以来,当事人到我院起诉要求解除或者确认村委会与承包人之间资源承包合同无效的案件有所增加。我院对此类案件农民是否享有诉权,主体资格进行探讨发布。

    此次召开新闻发布会,是肇源县法院进一步解决涉民生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工作,做到了为群众解疑答惑,增强了法院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对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

    今后,肇源县法院将继续加大新闻发布会力度,拓展新闻发布会内容,使新闻发布会制度化、常态化,让百姓更多地了解法院工作,让司法公开更加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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