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上午,牡丹江市中级法院与东宁县委在东宁县党政会议中心联合召开庆功表彰大会,隆重表彰东宁县人民法院荣获“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省法院院长张述元对这次会议作出了重要批示。
会议由东宁县委书记孙永先主持。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蕴欣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的决定》及省法院院长张述元对会议的重要批示。牡丹江市中院院长张敏宣读了《牡丹江市中级法院关于向东宁县法院学习的决定》。牡丹江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王育伟作了重要讲话。东宁县法院院长周涛在会上进行了表态发言。与会人员还观看了东宁县人民法院《边城法院铸法魂》专题片。
张述元院长批示中说,“东宁县法院荣获‘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是东宁县委正确领导和牡丹江中院精心指导的结果,是全院干警奋发进取的结果。牡丹江中院和东宁县委召开这次庆功表彰大会,是抓基层、打基础、学先进、创‘四优’的实际行动,是东宁县委关心法院、支持法院工作的具体体现,首先,我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张述元强调,东宁县法院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在审判执行、队伍建设、法院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是全省法院学习的榜样。希望牡丹江中院和东宁县法院,以庆功表彰大会为动力,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以更大的作为、更好的业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我省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王育伟首先代表牡丹江市委对这次表彰会的召开表示祝贺!他说,“近年来,东宁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先争优为总抓手,牢牢抓住思想政治建设不放松,始终坚持‘政治建院、管理强院、文化兴院’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要求,以‘争创四优法院,实现三个提升’为目标,完善机制,狠抓管理,强化服务,提升素质,法院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大进展。先后获得了40余项省级以上荣誉称号,2008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荣誉称号,2009年记集体二等功,2010年荣立集体一等功,2012年2月,荣获四年一度的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王育伟还对东宁县法院提出了新的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张述元院长批示要求,站在更高的起点,实现新的跨越,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确保全面建设和重点工作居前列、站排头;要认真统筹谋划,高标准组织实施政法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要着力做好矛盾纠纷化解,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他还号召全市各级政法单位要此次表彰大会为契机,积极投身到学先进、赶先进和开展“司法公信年”活动中来,坚持公信立身、公信立院,用公信赢得信任,用公信维护法律权威。”
东宁县委书记孙永先在会议总结中表态,东宁县法院获得全国模范法院,是对东宁加速发展的鞭策和鼓励,县委也要作出学习决定,号召全县党政机关向东宁县法院学习。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张述元院长批示中的指示要求和王育伟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同时也希望东宁法院站在全国模范法院的新起点上,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旺盛的斗志、更加有力的措施,带动全县各部门积极开展“创先争优”的热潮,为东宁县委顺利实施“1117工程”,建设沿边口岸名城而努力奋斗。
牡丹江各县(市)区的政法委书记和基层法院院长,牡丹江市中院党组成员和各部门正职,东宁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和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驻县直属、中省直各单位一把手,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以及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的全体干警共80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