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深化法院文化建设,按照省法院张述元院长提出的“领导干部下基层”的要求,3月26日下午,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蕴欣在在牡丹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敏的陪同下,来到东宁县人民法院绥阳法庭和穆棱县人民法院穆棱法庭进行了座谈。
吴蕴欣实地察看了绥阳法庭和穆棱法庭立案庭、审判庭、调解室和生活区等法庭内部设施,详细询问了解了案件审判、案卷管理、安全保卫及干警生活等方面情况,并对法庭的文化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绥阳法庭地处东宁县绥阳镇,始建于1953年,辖区面积2211平方公里,辖区人口5.6万人,距东宁法院60公里,现有干警3人,年均办理案件200余件。在绥阳镇,国铁、森工和地方三种管理体制并存,这为绥阳法庭维护社会稳定增添了难度系数。近年来,绥阳法庭在注重和谐建设、强化调解功能、突出矛盾化解上下大功夫,以“创人民满意好法庭、做人民满意的法官”为目标,克服地处偏远,环境恶劣,群众素质不高等诸多困难,保证了法庭的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等各项工作出色完成。年均受理案件200件,调解率达90%以上,无上访缠诉案件,连续三年被东宁县委评为“全县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2011年获全市政法系统“十佳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庭长王明星获省级调解能手。
法院工作离不开地方党委的领导、政府的支持和人大、政协的监督,吴蕴欣代表省法院党组向长期以来对东宁法院给予大力支持的地方党委、政府表示衷心的感谢。她说,东宁法院案件质量高、效果好,队伍素质高、司法能力强,获得了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在创先争优的过程中,基层法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绥阳法庭充分发挥基层法庭化解矛盾的能力,与司法所、基层调解组织共同协作的“三调联动”调解格局,为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吴蕴欣强调,今年是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年,开展好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重点在基层,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升审判质效,提升队伍公信力,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形象树立在基层,让百姓认可,让人民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