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鸡西中院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6-03-18 11:19:08




    为进一步把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引向深入,营造全市动员、人人参与的舆论氛围,3月6日,鸡西中院在鸡冠区红旗大街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宣传活动,通过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积极宣传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相关情况。

    “法官,请问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当人民陪审员?”,“原则上年满28周岁,拥护宪法、法律,公道正派的公民都有担任人民陪审员的资格。”、“人民陪审员能全程参与庭审吗?”,“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案件庭审评议,并就案件事实认定问题独立发表意见并进行表决。”在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宣传桌前,市民们正饶有兴趣地向法官询问有关人民陪审员选任等相关情况。现场的青年法官一边向市民发放宣传材料,一边耐心讲解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及其权利、义务等方面的知识,深受群众欢迎。

    活动中,该院还在法院门厅的LED显示屏播放选任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公告。同时,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对宣传活动进行同步图文直播,为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通过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宣传,吸引更多的群众加入到人民陪审员队伍中来,架设起法院和社会、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法官吴淑霞说。据统计,活动中共发放宣传资料420余份,向前来咨询的群众解答问题56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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