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上午9点,黑龙江省高、中级、基层193个法院同时举行了全员岗位业务技能摸底考试,12000余名干警在各考点参加了考试。省高院派出16个工作组到各中院考点进行了巡考,省法院院长张述元同志分别到高院机关和哈尔滨市平房区法院两个考点检查考试情况。这次考试标志着黑龙江省三级法院开展全员岗位大培训活动正式启动。
全省法院举行此次考试,旨在以考试数据综合分析结果为依据,找出薄弱环节,按照“立足岗位、服务审判、全员参与、注重实效”的指导原则,本着什么弱培训什么、需要什么培训什么,有针对性地安排好今年的大培训活动内容和重点,进一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提升干警履职的基础业务素质、基本审判技能、核心司法能力。
此次考试分为业务考试、庭审技能考核、法警业务考试和书记员文字录入考核四类,其中,业务类考试又分为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和行政综合工作。应试干警按其从事的法官、司法警察、书记员、行政工作人员岗位类别,参加相应部分的考试。为通过考试摸清全省法院干警的真实素质和能力,考卷由高院统一命题,考前不下发复习资料,不明确考试范围,不确定庭审标准。全省三级法院在编干警全部参与了这次考试,人数之多、规模之大在全省尚属首次。
同时,省法院将依据这次考试结果,突出实践特色,重点抓好集中培训、全员岗位练兵和干警多岗位锻炼,以法院领导干部、一线法官、青年法官为重点,面向基层基础,开展“法官讲坛”、“法官讲座”等案例讲评式培训,既剖析本辖区法院典型案例,又研讨最高法院公布的指导性案例;推行岗位体验式培训,选派法官到审判执行一线、信访接待窗口和人民法庭,轮流接受锻炼,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实行“法官教法官”、“老兵带新兵”等互助式培训,以老带新,以新促老,共同提高;继续深入开展“百名调解能手”、“百名办案标兵”、“百篇裁判文书”的“三百”评选活动,有效促进队伍素质、审判质效、司法公信“三个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