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三套组合拳”狠抓党建

  发布时间:2012-03-20 09:32:08


    红岗法院党建工作以“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为原则,以组织、思想、作风三套组合拳加大工作力度,实现了以党建促审判、以审判强党建的工作目标。

    通过抓班子、抓支部、抓制度、抓纳新等方法,有效促进了该院党建工作的开展。党总支成员围绕创“学习型”、“规范型”、“服务型”、“廉洁型”、“和谐型”、“发展型”的“六型”法院工作思路,用《党总支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党总支议事规则》等制度来规范党建工作,提高了党总支和党员领导干部领导服务全局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把支部建在庭上,便于抓好党员法官的思想、管理工作,使法院审判业务与行政工作等全面置于党的领导、监督之下,将干警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圆满完成了各项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该院修订了《红岗区人民法院管理文件汇编》、《人民法庭工作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对工作纪律、财务运行、环境卫生、车辆管理及考勤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在思想建设方面,该院法官队伍的司法理念得到及时更新,全院干警在工作中确立和强化了四种观念,即服务发展、服务大局的政治观念;关注民生、贴近百姓的和谐观念;程序公平、实体公正的法治观念;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民本观念。

    在作风建设方面,该院从廉政建设、作风整顿、服务群众等多方面入手,取得了明显效果。针对审判工作、队伍管理容易出现的问题,该院建立了错案追究制度,对由于发生错案的主审法官、庭室长、主管院长追究相关责任,特别是对于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法官除了追究有关责任外,马上调离审判岗位。并且,对全院工作人员建立了廉政档案。他们还认真落实便民措施,在热情接待、文明接待的同时,运用电子化流程,从立案审查到排期开庭采用一站式服务;关注弱势群体,通过减、缓、免诉讼费用,为追索赡养费、抚育费和劳动报酬的当事人开辟“绿色通道”;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强化信访调解职能,宣传法律,正确引导,消除不安定因素。

文章出处: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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