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坚持从严管理 争创四优法院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2-03-20 09:27:31


    加强法院管理是新时期人民法院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争创办案质效优、司法能力优、司法作风优、服务水平优的“四优”法院为目标,创新管理机制,加大管理力度,走出了一条从严管理、规范治院的新路子。

    一、抓流程管理,规范审判程序

    流程设置是规范审判的前提。按照既要规范,更要便民的原则,该院紧扣规范化审判主题,使审判流程横向到边,纵向到沿,建立了“案件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以此规范审判程序。

    一是规范“大立案”。把整个诉讼程序分解为立案、分案、排期、送达、保全、立案调解、审理、执行、司法辅助、信访听证、卷宗装订、案件查评、归档等十三个环节,建立了“一条龙”服务八个立案窗口,做到当天立案、当天指定主审法官、当天确定开庭时间、当天拿到开庭传票。为强化当事人诉前风险意识,有效保护其诉后合法权益,在立案环节就向当事人送达“采取保全措施通知书”,保全成功率90%以上,缓解了执行压力,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是规范“大辅助”。 针对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的实际情况,该院确定了审判权与辅助权分离的改革思路,设立“司法辅助中心”,案件送达、保全、调查取证、鉴定评估拍卖委托和卷宗装订等司法辅助工作均由专职人员操作,实现了审判权与辅助权的彻底分离,辅助工作更专业、更快捷、更方便,使送达不出去、保全不及时、调查取证慢、鉴定时间长等问题得到有效缓解。目前,该院90%以上的案件能够在3天内送达,首次庭审按排期开庭率100%,调查取证均能自当事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完成,鉴定评估拍卖时限大幅缩短,文检鉴定时间仅15天,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

    三是规范“大调解”。该院组建了立案调解中心,设三个调解室。把立案调解作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商事案件的必经程序。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当即调解,其他案件,在法院规定的调解日期或案件开庭前随时到调解中心调解。对双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起诉的案件,立案后当即调解。当事人立案后,在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时,同时送达“参加庭前调解通知书”,通知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法院规定的调解日期到调解中心接受调解,也可以在案件开庭前随时向法院申请进行庭前调解。既能保证审判工作按期开庭,又为庭前调解预留了时间。调解中心每年结案近2000件,占民商事案件总数的近三分之一,所结案件无一反悔、无一申诉、无一上访,自动履行率90%以上。

    二、抓运行管理,提高审判效率

    审判流程的顺畅运行是提高审判效率的前提和基础。为此,该院单独成立了的案件流程运行管理办公室,每天由专职人员不定期地通过现场检查和网络监控方式,对流程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以此确保了审判流程的顺畅运行。

    一是靠科技保运行。该院把案件管理系统作为审判流程运行的载体。发挥信息传递、资源共享、实时监控等功能,在系统中预制了上百种法律文书模版,点击相应模板,输入内容后,系统自动生成法律文书,同步输出,一次成型。资料传递、领导签发、审委会阅卷等信息都是“网来网走”,相关资料只需在某一个环节录入一次,其他环节法律文书上的相应数据自动生成。审判人员有超“审限”或“制限”现象,系统自动报警,并冻结操作。院领导和案件流程管理办公室人员可随时掌握全院25个审判法庭的庭审情况,出现违规情形,当即通过多媒体系统通知审判法官。从而规范了审判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防止了超审限案件发生。

    二是靠制度保运行。为保障审判流程顺畅运行,在总体约束上,该院制定了《案件流程管理实施细则》;立案阶段制定了《立案工作规则》、《案件繁简分流实施办法》、《保全执行工作规则》等八项制度;在审判环节制定了《严格执行审限、制限的若干规定》、《民商事案件判前评断的规定》等5项制度;在执行环节制定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等3项制度。各项规章制度共30多项近1000条,并由审判管理运行办公室定期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对违反规定的,及时进行通报,保证了制度的有效施行。

    三是靠督办保运行。该院在立案大厅设立了院长值周室,院领导轮流值班,除接待来信来访外,主要职责就是检查审判流程运行情况。每周五下午召开院长办公会,听到本周审判流程运行情况汇报,部署下周工作要点,对重点、疑难复杂案件以“院长督办要点”和“院长督办单”的形式发到责任人手中,限时结案。根据平时检查和系统运行情况,对不按期开庭、不遵守纪律,着装不规范等问题,我们每周进行一次通报。

    三、抓环节管理,注重过程监督

    对环节的监督是提升案件质量的重要保障。针对立案、庭审、审限和适用强制措施等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该院建立了“四监督”体系。

    一是加强立案环节监督。将普通案件通过微机自动分案,集团诉讼、破产、劳动争议等疑难复杂案件在相关专业审判组内微机随机分案,避免了分关系案、人情案。流程管理办公室每天通过案件管理系统,审核立案程序是否合法,是否严把立案关,是否有领导审批,排期是否科学,送达和保全手续是否齐全、合法,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二是加强庭审环节监督。将案件管理系统与审判科技法庭相连,院领导和案件流程管理人员可随时掌握全院25个审判法庭的庭审情况,出现违规情形,当即通过审判科技法庭予以纠正,避免了审判不规范行为。

    三是加强案件制限、审限环节监督。规定了严格的制限,要求一般案件当天立案,疑难复杂案件三天内立案,五日内送达完毕,对二次开庭、合议、法律文书形成、签发、判前评断、报结、卷宗归档等各流程节点的制限都有明确规定。审判节点制限临近时,管理软件自动报警,流程管理办公室下发督办信息,提醒限期办结,杜绝超审限案件问题。

   四是加强适用强制措施环节监督。对适用拘留、拘传、搜查、强制执行、查封、扣押、查询、冻结、扣划存款、证据保全等强制措施活动。我们要求适用前四项措施时,立案、审判、执行等业务庭室必须报流程管理办公室同步跟踪监督。适用其他强制措施,如承办人认为可能发生矛盾冲突,也可请流程管理办公室跟踪监督。出现纠纷或上访事件时,相关情况一查即明,既监督了法官,又厘清了法官责任。

    四、抓日常管理,提升司法公信

    加强日常管理是约束干警行为、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手段。在日常管理方面,该院主要是抓绩效考评,制度落实和廉政监督。

    一是以考评促公信。建立了以目标管理考评、卷宗质量查评、信访案件通报、流程落实通报、调研宣传通报、质量差错案件通报、上诉及再审通报、违法违纪通报等8项经常性考评通报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干警业绩考评机制,做到了各项工作都有检查、有通报、有讲评、有奖惩,形成了日考核、周公示、月奖惩的经常性管理机制。每月出一期通报,对每名干警的得分情况、扣分情况及原因进行详细说明,并根据干警所得分数兑现目标考评奖。五年来,该院共印发各种工作通报400余期,开展考评排序10次,30名排序在前的干警被通令嘉奖,6名连续排序在前的干警被优先提拔,10人次因排序靠后被通报批评,4人被取消公务员年终奖,做到了从严管理,赏罚分明。

    二是以严管促公信。在落实制度上,该院班子坚持说了算、定了办,严格按制度办事,该扣分的坚决扣分,该调离的坚决调离,绝不搞下不为例。五年来,有3名干警因违反工作纪律被调离工作岗位,4名干警受到纪律处分,2名长期旷工的干警被调离法院。几年如一日的严格管理使全院干警遵章守纪意识不断提高,有了很好的作风养成,提升了法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三是以廉政促公信。为了从源头解决不廉洁行为发生,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实行了廉政告知制度,在送达时,由纪检组会同审监庭对被告人或其家属进行告知谈话,针对公诉机关的起诉意见对案件进行解析,依法释明犯罪行为的量刑幅度,对伤害、交通肇事、侵财及未成年人犯罪等有可能判处缓刑案件,直接释明只要依法赔偿或缴纳罚金,取得当事人谅解的,就有可能判处缓刑或免处,使刑事审判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在执行工作中我们实行了申请执行人联系会制度,每月25日召开由院长主持,执行干警和申请执行人参加的联系会,申请执行人如认为案件承办法官有不积极核查执行线索、办案作风拖拉、不廉洁行为或其他不作为情形的均可在会上提出,与院领导一起对执行干警进行面对面的核实,避免了人为执行难案件发生。

    一以贯之的从严管理、规范治院使该院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有了明显提升,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省委政法委、省高院、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和让胡路区委均先后两次做出向我院学习的的决定,去年7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端木宪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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