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中级法院为了充分发挥教育培训工作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作用,结合全省法院《2011—2015年法院教育培训规划》和《法官培训条例》的要求,制定出台了《全市法院2011—2015年法院教育培训规划》,旨在进一步培养和造就高素质、职业化、符合伊春林区审判工作实际的法官队伍。
教育培训计划的基本任务:一是抓好领导班子成员主题培训,提高领导干部领导能力。二是以提升司法能力为重点,抓好法官全员培训。三是抓好预备法官培训,提高审判业务能力。四是抓好各类司法辅助人员及人民陪审员培训,提高务实能力。
同时全市法院还制定了相关规定,有序推进高层次学历教育,对符合条件的干警特别是中青年法官,鼓励他们积极参加研究生学历教育或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进一步提高法院队伍学历层次,力争全市法院研究生层次人数中院达到10%、基层院达到5%。
教育培训计划对保障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齐抓共管格局。二是加强培训管理,建立完善考核机制。三是提高培训质量,建立办学培训体系。四是切实做好保障,建立经费列支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