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虚假宣传疗效被工商部门开罚单

法藤产品经销商要求退货解约获支持

  发布时间:2011-09-09 10:32:29


  以“水溶钛”为主打卖点的法藤(Phiten)保健饰品从日本风靡至我国。然而,这一时尚的保健“新宠”因虚假疗效宣传被工商部门开具了行政罚单。法藤产品的经销商将法藤在中国的总经销商法力藤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力藤公司)告上法庭。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法力藤公司退还原告货款65万余元以及保证金3万元,原告退还被告公司相应的法藤产品。

 

  法力藤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水溶钛”法藤健康产品为其主打产品。因产品非常畅销,几年间法力藤公司便在各大城市开设了销售网点,在全国的店铺数量已经达到近230家。2006年,法力藤公司与黑龙江大庆市的昊川公司签订法藤产品销售合同,双方约定,昊川公司作为法力藤公司在大庆地区的非独占性销售商,以该行政区域为其销售法藤产品的区域;如非质量问题或合同终止,法力藤公司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退货及换货要求。

 

  随着法藤产品的日渐热销,为了进一步拓展业务,2009年4月,大庆昊川圣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川圣公司)成立,公司法人代表与昊川公司同为一人,公司业务主要也是销售法藤产品。

 

  2010年10月,工商人员在检查昊川圣公司的销售现场时发现,法力藤公司的说明资料中多处宣称该产品的功效,具有提高免疫力、抑制癌细胞、促进血液循环、消除疼痛等功效。此外,法藤产品也存有诸多不规范之处,如法藤的网球系列运动项环产品包装上无厂名厂址,只标注产地中国;女士内衣挂牌上标注的原料由日本进口,并经过phild特殊技术加工处理,但其未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等。

 

  昊川圣公司收到了工商局出具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告知其销售法藤产品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故罚款2万元。同年11月,大庆商厦对昊川公司代理的法藤产品也下达了驱逐令,法藤产品被迫撤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法藤产品系一般百货,被告在提供给原告的宣传资料中对疗效进行宣传,违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存在虚假宣传,原告如继续按照被告培训的宣传口径进行销售亦可能存在受处罚的情形,被告仍坚持拒绝原告退货,有违公平原则。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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