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全国模范法院东宁县法院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2-02-16 13:36:37



东宁县法院院长周涛

    东宁县法院现有在编干警62人,年均受案2000余件。三年来,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83%以上,案件发改率0.063%,案件执结率达到98.7%以上,案件平均审限14.6天。在全省基层法院中,各项审判执行指标均排序在前。在提高司法效率方面,东宁县法院实施了内部小审限制度;推行了繁简分流机制;推出了月均衡结案管理制度,探索出一条“集约化、简明化、程式化、速裁化”的工作新模式,该院2007年成立速裁组,年审结案件400余件,占民商事案件的56%,无一重审改判案件,平均审限4.2天。该院的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限也缩短到3.5天,比诉讼法规定的审限减少了21.5天。该院平均每年巡回审理农民诉讼案件455件,平均审理期限6.3天。有30%的案件,当天立案、当天开庭审理、当庭调解给付。在牡丹江市中院“综合结案率、调解撤诉率、发改率、息诉服判率、执行率”标准化管理考核中,连续两年第一。连续四年在牡丹江市两级法院案件质量和裁判文书质量评比中获得第一名。连续五年无进省、进京涉诉访案件。连续12年实现零错案、零超审限、零事故,连续9年实现零违纪。连续三年中院系统目标考评统排序第二名。2010年获得全省首批廉政示范单位称号,2008年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2009年被授予全省文明单位标兵,荣立集体一等功1次、集体二等功2次。先后获得各项荣誉4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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