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我省建立“三位一体”机制从源头治理信访

  发布时间:2011-04-15 15:25:02


  省法院将出台《开展案件信访评估预防工作实施细则》、《关于涉诉信访案件约期接谈细则》和《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实施细则》,对最高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五项制度”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并以三个细则为核心,着力抓好“五个结合”落实“五项制度”,切实解决诉访“两层皮”问题,从源头上治理涉诉信访。

 

  “五个结合”,即抓好落实“五项制度”与源头治理工作的紧密结合、与清积化解活动的紧密结合、与建立信访责任机制的紧密结合、与处理进京到省越级访的紧密结合、与信访责任追究的紧密结合。一把手负总责,分管业务领导、部门负责人直接负责,办案法官具体负责,这个被概括为“三位一体”的信访责任机制,是黑龙江法院落实“五项制度”的创新之举。

 

  在抓好“五项制度”与源头治理、处理进京到省越级上访的结合上,省法院坚持谁办案谁约谈、谁办案谁评估、谁办案谁化解,审判执行部门和办案法官在办案中主动做好信访评估和与来访人的约期接谈工作,主动研究化解矛盾的办法,切实履行好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

 

  在抓好落实“五项制度”与清积化解活动、信访责任机制、责任追究的紧密结合上,黑龙江法院制定了《关于落实五项制度、加强源头治理、集中化解涉诉信访积案工作实施方案》,将落实“五项制度”同清理积案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制度落实推进清积工作。借此契机,省法院还对今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涉诉上访案件,从院长、审委会、合议庭、办案人中分级追查。对承办案件不评估、信访问题不约谈,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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