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黑龙江法院工作亮点纷呈,在服务大局、便民利民、审判质效、队伍建设、司法保障五个方面取得新进步。日前,黑龙江省委书记吉炳轩、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黄建盛、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东辉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分别作出重要批示。
吉炳轩批示:“省高法能坚持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出发来开展工作,坚持为民司法、公正执法,这是社会主义法制观念的充分体现,是值得称道的。一年来,省高法的工作取得了服务大局、便民利民、审判质效、队伍建设、司法保障五个方面新进步,成效是很大的。新的一年的工作安排,符合中央要求,符合龙江实际,体现了发展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利益观念,完全赞同。”吉炳轩还就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司法原则,加强司法工作,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黄建盛批示:“去年省法院工作很有成效,值得认真总结。”刘东辉对去年高院工作也给予了高度评价。
去年,黑龙江法院注重能动司法、和谐司法、为民司法,制定了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12条意见等司法指导意见,深化了“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司法服务年活动,为省“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坚持调解优先,创新推行了全体审判人员、全审判流程、全审判领域、全法院系统联动和全社会联动的“五全调解”模式,全省法院民商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81.9%,继续在全国领先。践行为民宗旨,广泛开展了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案后回访,群众评议法院、评议法官和问题整改的“四访两评一改”活动,制发了《司法便民30条措施》,高效便捷审理涉民生案件,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指定援助律师885人次,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收诉讼费1061.5万元,解决司法救助资金1218.6万元。大力开展“司法管理制度落实年”活动,建立起全省统一的司法管理制度体系,确定了以“一个考评”、“两个监督”、“四严要求”为主要内容的管理监督模式,审判质效“双升双降”。审限内结案率99.7%,生效裁判服判息诉率94.6%,同比去年分别上升0.3个和0.7个百分点;上诉和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同比去年分别下降5.2%和12.8%。大力保障基层司法需要,恢复重建人民法庭80个,列入“十一五”投资计划的307个人民法庭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又有170个审判法庭和50个人民法庭列入“十二五”投资计划。
黑龙江法院抓实“学先进,创四优”活动、理念信念观念“三念”教育,有力促进了法院队伍建设。去年,中央政法委推广哈尔滨中院从严管理经验,最高法院和省委联合表彰大庆让胡路区法院。全省有3个法院、3名个人分别荣获“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称号;24个集体、23名个人受到国家级表彰。
今年,黑龙江法院重点部署“七个深入推进”:抓好深入推进能动司法、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入推进“五全调解”、深入推进为民司法、深入推进政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深入推进司法管理、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七项工作,继续深入促进“三个提升”。
黑龙江法院今年将以开展“司法管理深化年”和“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为抓手,重点抓好司法管理和基层基础建设。“司法管理深化年”活动紧紧抓住考评结果运用,把考评结果作为选先用人“硬杠”;牢牢把握审判监督,规范自由裁量权,提高审判质量;强化信息化管理,大力推进“天平工程”三级联网项目建设;认真落实司法公开、司法民主,加强“司法公开示范院”建设,最大限度发挥管理效能。“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进一步转变领导作风,加强对基础薄弱、工作滞后的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的指导;进一步解决好基层法院法官断层、力量不足的问题;进一步抓好监督管理;进一步帮助基层改善工作条件,解决在经费、人员、职级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把基层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黑龙江法院把政法核心价值观作为当前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通过强化思想认同,强化知行合一,强化教育效果,结合弘扬传承大庆精神、铁人精神等龙江精神,建设富有成江特色的法院文化;开展全员岗位大培训、推行案例式培训、推行岗位体验式培训、推行新老互助式培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加强法官廉政工程建设,确保廉洁执法等切实有效措施,打造龙江司法精神,树立法院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