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强化措施 创新方法 突出特色

全省法院主题实践活动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12-01-06 11:01:24


    在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暨创先争优活动中,全省法院从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对下指导、抓好推进落实入手,以“怎样发扬、怎样坚定、怎样为民”为切入点,以“发扬六个传统,坚定六个理念、把握六个定位、解决六个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推进两项活动的深入开展。

    一、主要做法

    (一)发扬革命传统,坚定理想信念,准确把握思想政治教育定位,解决理想信念不够坚定的问题

    为了解决理想信念不够端正的问题,结合庆祝建党90周年,省法院在全省开展了“党在我心中”系列教育活动,通过重温入党誓词、重读红色书籍、瞻仰革命旧址、走访革命前辈、组织先模报告、举办文艺调演等“六个一”活动的开展,把目的定位在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上,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发扬和继承革命传统,增强履行职责、保持清正廉洁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省法院机关率先举办了党史教育讲座和于维权、刘玉美等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有些部门还组织了以“学讲话、忆党史、看发展”为主题的红色之旅。各中级、基层法院普遍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文艺调演和唱红歌活动,有的法院结合辖区地理人文特点,突出了发扬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北大荒精神等主题,使广大干警思想受到深刻触动,理想信念更加端正和坚定,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传统,坚定能动司法审判理念,准确把握爱民利民作风定位,解决与人民群众联系不够紧密的问题

    为了解决与人民群众联系不够紧密的问题,结合群众观点大讨论,省法院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带案回访;群众评议法院、评议法官;改进群众工作的“四访、两评、一改”活动。活动中,全省各级法院发征求意见函13368份,组成工作组走访相关部门、企业近2500余次,带案回访当事人11954件次,召开座谈会230余次,接待信访群众1200余人次,认真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采取上述方法,共查找出群众观念、群众感情、审判作风、工作作风、服务意识等五个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20余个,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全省各级法院逐条逐项进行了梳理归类,制定整改措施1257项,完善制度机制2204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通过活动开展,有效构建和实施大调解工作格局,把目的定位在便民利民作风改进上,广大干警改变了以往机械执法、就案办案的审判理念,增强了能动司法、和谐司法的自觉性,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感情联系更加紧密,能够把司法为民的理念贯穿于司法实践始终,积极地去体察民情、化解民怨、维护民利、调顺民心。

    (三)发扬艰苦朴素传统,坚定廉洁司法观念,准确把握人民法官职业价值定位,解决个别干警执法办案不够廉洁的问题

    为了解决个别干警执法办案不够廉洁的问题,结合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省法院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廉政监督创新年活动。同时,为推进这项活动深入开展,省法院召开了全省法院集中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法院普遍开展一次廉政补课、一次体会交流、一次梳理反馈、一次诫勉谈话、一次组织调整、一次整改落实、一次制度排查、一次专项督查的“八个一”活动,努力实现违纪问题得到剖析、薄弱环节得到梳理、作风问题得到排查、查出问题得到查处、不适人员得到调整、风险节点得到找准、防范措施得到完善的“七个得到”教育效果。各级法院领导干部和广大干警分别签订《廉政承诺》和《廉洁自律保证书》,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按照省法院制定的《合议庭评议案件监督制度》、《庭审听证活动视频辅助监督制度》、《法院工作人员非因履行职责过问案件登记报告制度》、《关于从严查处法院工作人员九种违纪违法行为的规定》等制度机制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今年以来,有的法院结合实际,从严治院、从严治警,推进了法院反腐倡廉建设。

    (四)发扬理论联系实际传统,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准确把握指导审判实践定位,解决有些干警司法理念不够端正的问题

    为了解决有些干警司法理念不够牢固的问题,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省法院编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读本》,在学教活动中增加“讲案例、辨理念、促办案”的活动内容,从讲案例入手,总结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取得的经验,针对执法理念中存在的偏差问题,进行讲评、分析,辨清、树立正确审判理念,指导和促进执法办案。全省各级法院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选取本院审理的典型案例,尤其是因形势政策变动导致适用法律困难的案例、上级法院改判及发回重审的案例、申诉再审和信访案例、影响当地发展稳定及群众反应强烈的重大案例,采取召开座谈会和研讨会等形式,改变就理论学理论、就理念树理念的传统学教方式,重点在八个方面讲案例、树理念。通过再学习再教育,把目的定位在指导审判实践上,广大干警更加牢固地树立了正确的司法理念,并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人民法院审判理念与观点指导执法办案。

    (五)发扬求真务实传统,坚定与时俱进理念,准确把握审判管理功能定位,解决管理制度机制落实不够好的问题

    为了解决管理制度机制落实不够好的问题,省法院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司法管理制度落实年活动。省法院统一制发了《关于审判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案件质效评估规则》、《案件质量评查规则》、《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规则》、《法律文书制作规则》、《绩效工作考评规则》的“一个意见、五个规则”。以提高司法效率为目标,推进落实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规则;以提高司法质量为目标,推行案件质效评估规则;以强化监管责任为目标,推进落实审判长、合议庭、院庭长和审委会工作规则;以提升司法公信为目标,推进落实法律文书制作规则;以树立正确导向为目标,推进落实全省法院绩效考评规则。一是普遍建立了干警绩效档案。完善了考评排序、考评通报和考评奖惩等工作制度,坚持日常考评、阶段考核、年终总评相结合,对单位与个人做出全面、客观、公正评价,并把绩效综合考评结果作为竞争上岗、晋职晋级、参加有关评比、评价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工作实绩的主要依据。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审判管理工作。全省16个中院中已有6个单独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林业中院经过与省编委、林区编委沟通协调,正式设立了编制为12人的审判管理办公室。已经建立审管办的,职能划分较为明确,分工较为明晰,人员素质、业务能力相对较高。三是认真开展了万件案件大评查工作。全省法院今年共评查案件12886件。其中,重点评查涉诉到省进京缠诉缠访案件565件,专项评查长期未结诉讼案件787件,常规评查11534件,均有评查报告、案件评查表、讨论意见及评查结论。通过司法管理制度的落实,把目的定位在创新和强化审判管理上,使全省法院队伍素质、审判质效、司法公信力有了明显提升。

    (六)发扬党建工作传统,坚定创先争优理念,准确把握先进典型示范定位,解决部分党员干警作用发挥不够突出的问题

    为了解决部分党员干警作用发挥不够突出的问题,省法院结合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在制发活动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制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全省各级法院注重了党组织建设,健全了法院党建工作制度,完善了党员考核机制,制定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实施规划,进一步完善党组中心组、党支部、党小组学习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和党日活动等党内生活制度,较好地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我们以法院信息的形式,对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进行了“学先进、创四优”系列报道,在立案、信访接待窗口建立了党员先锋岗、示范岗,党员挂牌上岗,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开展了向全国模范法院—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全国法院系统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哈尔滨市中院学习活动。今年,哈尔滨中院、绥芬河市法院、伊春市新青区法院、海伦市法院、方正林区基层法院等5个单位和臧国燕、刘景峰、于树军、李柏坤等4名党员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系统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把目的定位在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上,使全省各级法院党组织和党员干警较好地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体现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受到了广大干警的一致好评。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年初,省法院党组专门召开会议研究两项活动,成立了以张述元院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分综合指导、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宣传教育、省院机关五个职能组具体负责活动的指导、推进和落实工作,并在政治部专门设立了活动办公室。制定了便于操作、详细具体的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总体要求、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对活动的开展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同时,省法院11名院领导还分别与基层法院建立了活动联系点,不定期地深入联系点进行调研、督导活动开展。省法院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全省法院两项活动进展情况汇报,亲自对活动进行指导。全省16个中级法院也都相应建立了活动组织机构和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定了活动具体实施意见,并指定专人和部门负责,主要领导亲自任组长把活动抓在手上,纳入主要日程,摆上重要位置,为活动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哈尔滨中院还专门从各业务部门抽调了12名能力强、素质高的同志,成立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开展。

    (二)突出法院特色。省法院党组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在开展两项活动中,提出了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把最高法院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内容纳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之中,以省法院党组提出的开展司法管理制度落实年活动为抓手,以“提升办案质效、提升素质能力、提升作风建设水平”(以下简称“三提升”)为目标和检验标准,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创建办案质效优、司法能力优、司法作风优、服务水平优的“四优”先进法院和法官的总体工作思路。结合迎接建党90周年,组织了全省法院文艺调演,通过唱红色革命歌曲,自编自演节目体裁,讴歌党、讴歌人民、讴歌法官一心为民情怀。同时,挑选了7名同志组成了优秀法官事迹报告团,在全省11个地市进行巡回演讲,共作了12场报告,受教育人数达到4600余人,收到了很好效果,社会反响很好。为了抓好学习教育,黑龙江高院把有关学习内容,编印了四期《学习资料》下发全省法院供参照学习。

    (三)抓好推进落实。为确保全省法院两项活动整体推进、均衡发展,省法院先后制发了《两项活动全年工作推进计划》、《学习教育阶段指导意见》、《推进落实阶段指导意见》和《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并于5月份召开了全省中级法院政治部主任参加的两项活动推进会议,对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同时,省法院还编发了24期《法院信息》和《情况反映》(活动专刊),推广交流各级法院好的经验做法,营造创先争优活动氛围。为了推进全省法院活动开展,省法院分两次对全省法院活动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和抽查,12月初,我们又从全省16个中院抽调人员组成五个检查组,由院领导带队,对全省法院两项活动和重点、热点、难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集中督导检查。各中院也分别制定了阶段性指导意见和活动推进计划,并采取抽查和自查等形式进行对下指导,从而推动和促进了全省法院两项活动健康有序、均衡开展。

    三、主要成效

    总体看,全省各级法院组织开展两项活动成效比较显著,有力地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开展,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司法公信力明显得到提升,司法作风、工作作风、纪律作风明显得到改进,工作效率明显得到提高,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为民意识、创先争优意识明显得到增强。取得以上成绩的主要原因:一是各级法院领导高度重视。无论是省法院党组、院主要领导,还是中院、基层法院主要领导,都把两项活动作为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有效载体,纳入日程、摆上位置、抓在手上,经常过问活动进展情况,并亲自抓指导、抓推进,注重活动与法院各项工作的有机结合,同步安排,同步推进,相得益彰。二是职能部门作用发挥突出。今年省法院单独设立了两项活动办公室,抽调专人负责抓活动推进落实,从具体工作效果看,发挥了综合协调、检查指导、推进落实、沟通联系、信息反馈、总结经验、向上报告等职能作用。各中院也都指定具体部门负责这项工作,工作环节紧凑,注重检查指导,部门协调顺畅,工作比较得力。三是省法院抓活动实、力度大。各中院普遍反映近几年省法院党组抓活动思路新、力度大、工作实,特别是省院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基层调研,把两项活动作为重要调研内容,引起了各级法院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带动了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别是省法院改变了以往年初布置、年终检查、忽视过程、方案不具体、就活动抓活动、脱离审判实际等倾向,注重了抓活动的过程、抓工作的落实、抓成效的体现,活动部署详细具体、检查指导到位、经验推广及时,并把两项活动作为法院一项政治任务纳入了主要工作考评。四是省法院制定下发的活动方案、阶段意见操作性强。从年终检查情况看,各中院普遍认为省法院制发的活动方案和指导意见从来没有这么详细具体、便于操作,并且无需另行制定,每个环节的工作都安排得非常周密,指导性和可操作性都非常强。

责任编辑:娄秀艳    

文章出处:活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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