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至15日,全省法院执行系统新进人员培训班在省法院法官学院举办。此次培训的对象是2014年1月以后调入执行系统的正式干警,193人参加。
一是各中院高度重视。各中院执行局领导对参加省法院培训工作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并组织好报名工作,对省法院提出的培训名单进行认真核对,结合实际提出调整建议。牡丹江、佳木斯、大兴安岭等中院主动与省法院进行沟通,要求增加培训名额,选派人员参加培训。对临时有事不能参加的培训人员,及时向省法院请假。佳木斯中院执行局长亲自带队参加培训。
二是保持较好的培训秩序。培训期间各中院均能指派人员负责带队,加强对培训期间本系统参加培训人员的管理。参加培训人员能够认真听讲和记笔记,自觉关闭手机,不随便走动,不与他人随意交谈,与授课教员良性互动。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和住宿规定,无聚餐饮酒、赌博、不服从管理等现象。哈尔滨中院安排专人每次上课时组织课堂考勤,保证出勤率,有的同志带病坚持上课,表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
三是授课内容鲜活实用。本次培训突出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培训时间有意选择在最高法院举办执行培训班之后,并结合最高法院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课程。为保证授课内容实用性,在授课教员安排上,除来自省法院执行局外,还从全省法院执行人员师资库中邀请了哈尔滨、大庆、鸡西中院3名长期工作在审判执行一线,既有较扎实执行业务理论知识,又有较丰富执行实践经验的同志担任教员。各位教员放弃十一假期休息认真备课,授课时将法条法规与实践经验、典型案例有机结合起来,使内容鲜活实用,受到培训学员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