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大庆市红岗区法院以公开促公信

  发布时间:2015-10-27 10:50:35


    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和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大庆市红岗法院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信树权威,将司法活动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收到良好效果。

    立案公开。公开立案条件、立案流程、诉讼费用标准和风险提示等内容,方便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和信息。

    庭审公开。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公开审理的条件,依法保障公民的旁听权,建立健全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旁听和报道庭审的规则,积极创造条件消除公众和媒体知情监督的障碍。

    执行公开。将执行的依据、标准、规范、程序以及执行全过程向社会和当事人公开,及时将执行措施、重点环节和重要事项告知当事人。

    文书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未成年人犯罪、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不适宜公开的案件和调解结案的案件外,生效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全部公开。

    审务公开。通过“两微一站”及时向社会公开关于法院工作的方针政策、各种规范性文件和日常工作动态等,并通过跟踪、收集、汇总、分析网络舆情,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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