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宏勇同志基本情况
孙宏勇同志现任双鸭山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1963年11月出生,男,汉族,中共党员,法律硕士;黑龙江省审判业务专家(全省目前共25名);黑龙江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届副会长);黑龙江省高级法院“法官教学师资库”首批教师。2016年被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
一、学习简历
1985年毕业于牡丹江市师范学校英语专科;
1997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本科学历,获法学学士学位;
2003年毕业于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历,获法律硕士学位。
二、工作简历
1985 虎林县第一中学老师;
1987 黑龙江省万成木业公司翻译;
1988 东方红林业局经济信息中心计算机程序员;
1991 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书记员;
1992 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刑庭助审员;
1995 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刑庭审判员; 1998 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办公室主任(正科级);
1999 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刑庭庭长;
2001 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
2007 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2008 清河林区基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处级);
2017— 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三、学术成果
出版法学著作《我的法治梦》(中国法制出版社2015年版)和《常见罪名疑难问题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17年版)。先后在全国法院系统第十六届、第十八届学术讨论会上为黑龙江省荣获唯一的最高奖项二等奖;在《法官职业化建设指导与研究》等国家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数篇。黑龙江省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杰出(优秀)法律工作者。
案由不服治安行政处罚
开庭时间2018-09-14 09:10
开庭地点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大厅
基本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