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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萨尔图区法院:跟着“导师”炒股亏了数十万 损失谁来担

发布时间:2026-07-23 10:03:14



    “专业老师带你炒股,盈利后再分成。”这样的说法听起来很诱人,但一旦投资亏损,责任究竟该由谁承担?近日,大庆市萨尔图区法院审结这样一起因有偿荐股引发的民事纠纷。

    案情回顾

    王某平日参与股票投资。一次偶然机会,加入了一个线上炒股指导群。群内,周某以“资深老师”身份讲解股票知识、分析行情走势。起初,王某按照群内建议进行交易取得了一定收益,对周某逐渐产生信任,随后接受周某提供的一对一有偿炒股指导。

    双方口头约定,由王某向周某支付服务费,并在投资获利后按比例进行收益分成。合作前期,王某账户持续盈利,并按照约定向周某支付了服务费和分红款。然而,随着市场行情变化,王某继续按照周某指导进行操作后,账户出现大额亏损,损失达数十万元。

    面对亏损,王某认为周某并不具备合法证券投资咨询资质,却长期以“老师”身份提供有偿荐股服务,因其错误指导直接造成自己巨额损失,遂将周某诉至法院,要求周某赔偿全部投资损失,并返还此前收取的服务费和收益分成款。周某则辩称,自己只是分享投资经验,最终买卖股票均由王某自行决定,股市投资风险应由王某自行承担,拒绝赔偿损失与返还款项。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相关从业资质,也未获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行政许可,却长期通过网络群组及私下沟通等方式提供有偿股票指导服务,其行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双方达成的投资咨询、收益分成口头协议应属无效。

    因协议无效,周某基于该协议收取的服务费和收益分成款缺乏合法依据,应依法予以返还。因证券账户、资金和交易权限均由王某本人掌握,具体买卖操作亦由其自行完成,相关亏损属于投资风险范畴,应由王某自行承担。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周某返还王某服务费及收益分成款,驳回王某要求赔偿投资亏损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近年来,网络炒股群、荐股直播、付费理财指导层出不穷,一些人员打着“专业导师”“内部消息”“稳赚不赔”等旗号吸引投资者,收取服务费、会员费,甚至约定收益分成,既可能违反证券监管规定,也极易引发投资损失和民事纠纷。

    广大投资者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理财投资应选择有资质的金融机构和正规渠道。发现非法荐股、违规收费等情况,要及时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宣传页面等证据,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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