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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中院:“穿透式”审判破壁垒 行民争议同化解

发布时间:2026-05-25 16:22:45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与省法院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推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大庆中院坚持“如我在诉”,强化“穿透式”审判思维,以“实质性”“一次性”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标准,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近日成功化解一起困扰当事人十余年的土地承包纠纷,实现了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一并解决、群众合法权益与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双向保障的良好效果。

    十年纠纷牵连不息行民交叉困境难解

    案件的源头,要追溯至2005年,刘某与某林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2011年1月,某林场向刘某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刘某虽对解除合同持有异议,却未通过民事诉讼、仲裁等途径主张权利。同年5月,某林场将涉案土地重新发包给案外人,由此引发刘某与案外人之间持续多年的民事纠纷。

    2024年,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当地引入现代化农业产业园项目,某公司在涉案土地上施工建设。刘某因土地承包争议未解决,对项目施工进行阻止,并以土地青苗被毁为由向公安机关报警。某县公安局经调查认为没有犯罪行为,依法作出《刑事不予立案通知书》。刘某不服,向某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责令公安机关继续履行职责。某县政府经审查,以不属于复议受案范围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刘某不服不予受理决定,提起本案行政诉讼。

    看似一起简单的行政复议案件,背后却牵扯着农村土地承包民事争议,案件不仅关乎刘某的承包经营权,更影响着县域重点产业项目推进。如何打破行政与民事壁垒、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成为法院审理此案的关键。

    穿透审判直击症结 府院联动聚力解纷

    法院在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细致审查证据后发现,如果简单就案办案、径行作出裁判,无法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多年的纠纷仍会持续,群众的急难愁盼无法真正解决,产业项目发展也将持续受阻。

    为破解这一难题,大庆中院摒弃“坐堂审案、一判了之”的传统思路,充分激活府院联动实质化解争议工作机制,依托行政机关负责人实质解纷制度优势,主动担当、靠前作为。由法院牵头,多次组织县政府、属地镇政府、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及涉案林场等多方单位,召开专题协调会,对涉案土地承包合同履行、争议化解路径、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等问题进行深入研讨,逐一厘清法律关系,全面开展释法明理工作,立足实际情况探寻争议最佳解决方案。

    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实质解纷彰显担当

    在法院的持续推动下,各方逐渐凝聚解纷共识,最终刘某与涉案林场达成调解协议:林场为刘某另择地块,继续履行土地承包合同,保障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刘某不再阻挠产业园项目施工,主动配合项目建设推进。调解协议达成后,困扰刘某十余年的心头难题彻底解决,其当即向法院申请撤回行政起诉,这起行民交叉争议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至此,一起跨越多年的土地承包纠纷,通过法院“穿透式”审判,彻底解开了人民群众的“法结”与“心结”,既依法维护了刘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又为民营企业项目建设扫清了障碍,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下一步,大庆中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健全完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持续推动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水平,促推府院联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服务发展的治理效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龙江新局面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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