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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2026·煤城风暴】密山市法院开展“春雷护耕”执行行动

发布时间:2026-05-06 14:38:57


为全方位做好司法“助农”“护农”“暖农”“惠农”工作,及时兑现胜诉涉农主体合法权益,密山法院按照上级法院工作要求,重点针对现存未结、“终本”涉农案件,持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杜某与徐某、相某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相某与徐某系母子关系。2021年5月,杜某与徐某相某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约定杜某将其位于兴凯镇的土地承包给徐某、相某。合同履行过程中,徐某、相某仅给付部分款项。为主张权益,杜某向本院起诉,经审理判决徐某、相某于判决生效十日内给付欠款158000元及利息。期满,徐某、相某仍未履行义务,2025年7月,杜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对徐某、相某名下的存款、不动产、动产、金融资产、保险等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发现徐某、相某名下无足额可供执行财产,同时执行法官无法找到徐某,而相某年龄较大,缺乏劳动能力,案件“执行不能”,最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

时值春耕备耕和五一黄金周的执行最佳时节,执行法官一行来到相某家中,将相某拘传到法院,此时徐某正在务农,执行法官通过电话形式传唤徐某到院。来到法院后,为不影响徐某、相某的春耕生产,本着“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执行法官开展释法明理工作,向徐某、相某说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重要性,以及拒不执行将要面临的强制措施。徐某、相某听后通过筹款主动给付欠款5000元,余下欠款通过协商,成功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案件顺利“终本出清”。

本次“春雷护耕”执行行动,共计执结涉农、涉农主体案件76件,执行到位标的379.48万元,交付土地300余亩。下一步,密山法院将继续向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迈进,深入落实“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践行“五牢记”“五融合”工作理念,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文章出处: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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