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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别人的故事里看见自己——“在法律的边缘 打捞亲情的温度”央视热播剧《家事法庭》思享会感悟(二)

发布时间:2026-04-20 15:47:12



    近期,法治题材电视剧《家事法庭》正在央视热播,剧中法官们以法为尺、以情为线化解家庭纠纷的场景让无数观众直呼真实又暖心。

    “在法律的边缘 打捞亲情的温度”——《家事法庭》专题思享会上,与会法官代表结合自身审判实践,从不同维度分享了对家事审判的深刻感悟。

    本期为大家带来的是第二篇分享,让我们跟随作者的视角一同探寻家事审判中那些关于守护与希望的故事。

    在别人的故事里看见自己

    ——农垦中院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罗婧

    最近和家人一起在追《家事法庭》,尤其是我的父母很喜欢,因为平时工作忙,跟父母聊工作的时间少,父母说看到电视剧中的法官就能想象自己女儿每天的工作状态。确实,这部剧中很多情节、台词和现实工作非常相似。

    看到沈谢秩法官从刑庭调过来时那种“水土不服”,我真是会心一笑。沈法官一开始是“法条派”,觉得按流程判完案就结束了,但家事案件最磨人的是,判完了,事儿没完。我遇到过一对夫妻,离婚争孩子,双方条件半斤八两。如果只看民法典关于抚养权的硬指标,这案子其实很好判。但问题在于,孩子才8岁,夹在中间都快抑郁了。这让我想起电视剧里舒静法官说的:“家事法官不能只当裁判,还得当医生。”庭审时两人轮番出示各种材料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收入证明、房产证、教育计划表、甚至是对方的微信聊天记录。直到我要求与孩子单独谈话。在谈话室里,那个小男孩安静地玩着积木。我问他:“如果可以选择,你希望和谁一起生活?”他头也不抬:“我想和我的猫一起生活。” “那爸爸妈妈呢?”“他们忙着证明自己是对的。”孩子终于抬起头,眼睛里有超越年龄的清醒,“阿姨,你知道吗?我的猫不会每天问我更爱爸爸还是妈妈。”这句话像一记闷棍,让我在之后的庭审中完全调整了方向。最终,我没有简单地判决抚养权归属,而是设计了一套详细的共同养育计划。我在判决书上写了这样一段话:“父母有权结束婚姻,但无权结束为人父母的责任。孩子不是财产,无法用所有权来分割;他们是独立个体,需要被看见、被听见,而非被争夺。”这时候,法律条文才真正有了落地的空间。

    剧里有个细节我印象很深,秦睿律师会故意在调解时让双方发泄情绪,把“气”放掉再谈实质。在法与情之间,家事法官常常要在法律条文与人情冷暖之间走钢丝。法律是刚性的,但家庭的伤痛需要柔软的触碰。我审理过一起遗产纠纷,兄弟姐妹四人为了父母留下的一套老房子对簿公堂。庭审中,各方情绪都十分激动,大哥拿出一本发黄的日记,里面记录着父亲临终前的愿望:“房子留给老二,他身体不好,收入最低。”但根据法律规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应由所有子女平等继承。如果严格依法判决,这个家庭最后的温情可能荡然无存。我决定还是得调解, 我了解到他们家族中有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于是我邀请他来帮助一起做兄弟姐妹四人的思想工作。最终达成的方案是:房子过户到四人名下,但由老二居住至终老,其余三人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签字那天,一直沉默的老三突然说:“其实,爸走的那天,我们四个都在他床边。他一个一个摸着我们的手久久不想松开。”那一刻,四个人都红了眼眶。法律文件解决的是产权归属,而那句话,缝合的是内心更深的东西。

    有同事开玩笑说,看《家事法庭》像在看自己的工作纪实。确实,我们每天面对的不是惊天大案,而是这些“剪不断理还乱”的家务事。有时候一个探视权执行案,能因为“孩子那天感冒了”这种理由反复拉扯好几个月。但就像剧里表达的,家事审判的终点不是结案率,而是修复率。哪怕只是让一对父母能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谈孩子,那也是司法的温度。虽然从事家事审判时间不算短了,我也为人妻、为人母,我依然不敢说自己完全理解了“家庭”这个复杂的概念。但我知道,在这个充满张力的空间里,法律不是冰冷的刀,而是可以缝合伤口的针。在家事法庭,我们面对的是人类情感中最原始、最脆弱的部分:爱、失去、背叛、原谅、分离……我们可能永远无法给出完美的答案,因为生活本身就不完美。但我们至少可以保证,在这个空间里,每一声哭泣都被听见,每一处伤痕都被看见,每一份痛苦都被严肃对待。

    看了这部剧,更加坚定了我对民事审判事业的执着,也让我对今后的工作有了很多思考:一是树立“治愈型”司法观。借鉴家事审判的“修复性”理念,在处理离婚、继承等案件时,目标不仅是分对错,更要尽力修复情感创伤。在普通民事案件中,也要追求“案结事了人和”,而非简单一判了之。二是践行“如我在诉”意识。将家事审判中的“共情”能力迁移到所有民事案件。站在当事人角度考虑诉求,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释法说理,避免“程序空转”,提升司法公信力。三是将调解作为解决民事案件的首选方式。联合妇联、社区、特邀调解员构建“圆桌审判”氛围,利用“龙法和”云法庭等平台做实诉前调解,分流案件压力。四是强化特殊群体保护。将家事审判中“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延伸至涉老、涉农、劳动争议等案件。对弱势群体主动释明权利,必要时依职权调查取证,避免形式平等导致实质不公。五是提升专业韧性。家事案件情感复杂,要求法官兼具法律素养与生活智慧。建议加强情绪管理与心理疏导技能培训,并将这种“人性化”沟通能力应用于所有民事庭审,有效控制庭审情绪,防止矛盾激化。严守中立与程序正义平衡“温情”与“法度”,在积极调解的同时,必须守住合法性底线,通过融合家事的“温度”与民事的“精度”,在个案中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感谢《家事法庭》把这些琐碎的工作拍得这么真实,让我们这些“解铃人”也被更多人看见,被更多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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